招标
20240808温州洞头晚籼谷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今年2674.143吨早稻轮换出库细则
(一)品种、数量
1.品种:晚籼谷,年份:2021,产地:江西,数量:2674.143吨,1个标段。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09月20日前提清(不可抗力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九厅、小朴、大朴、长坑、垄头、桐沙粮库。
3.交货方式:仓内交货,买方自提。数量结算方式:按仓库囤头卡数量标包提货,不过地磅。汽车板前:汽车板前由买方负担(九厅能进大车,其他仓库大车需短驳)。
包装费。编织袋:随粮销售不计价。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
(1)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
(四)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赔偿。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1—2日
3—4日
5—6日
7—10日
10日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10%
15%
50%
100%

2.提货逾期违约。对于竞价销售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延期10日以内,竞得方应按0.5元/吨天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仓储使用费,延期超过10日的,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对于恶意延迟提货时间的,委托方将有权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逾期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3.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粮食交易市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况告知交易市场,并由交易市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五)其他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六)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竞得方应在提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对于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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