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毕节市水务局关于采购25座城市(县城)供水厂调查评估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毕节市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邓阳0857-82368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需开展25城市(县城)供水厂调查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完成城市(县城)25座供水厂调查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一是围绕《贵州省供水服务评价标准》(DBJ52/T 112-2022)、《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暨二次供水专项检查工作手册》、《毕节市各县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现场查看供水厂运行管理日志记录情况、水质化验室建设、人员配备及日常检测情况,并就供水厂管理人员职责、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等对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询问调查,对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价依据及说明》建立问题台账,并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台账、整改处理措施及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二是编制供水企业规范化管理调查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本情况,评估时间、地点、开展的相关工作;2.评估结果,各县区评估得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整改建议等;3.工作总结建议,对评估发现问题提出总体性建议、对完善考核工作的建议等。
二、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三、最高限价:49万元。
四、报名须知
(一)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包含“水文服务”)原件或加盖鲜章复印件。
2.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类(含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鲜章复印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
4.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5.未出现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交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成交资格。
(二)比选资料编制要求
8.比选资料应包含:上述资格要求资料;报价书;不将项目分包转包承诺书;财务状况;25座城市(县城)供水厂调查评估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拟投入项目成员相关证件(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9.比选资料装订应当规范,建议采用胶装。
特别提醒:以上资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相符的视为无效资料),用牛皮纸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资料至少1份。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0.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11.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贵毕大道3号(毕节市水务局518办公室城乡供排水管理科)
12.联系人:邓阳;电话:0857-8236871。
四、评定成交原则
1.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本次采购有效,否则无效,需重新采购。
2.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作为无效投标。
3.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家单位报价进行综合比选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其它事项
1.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并及时提交比选资料,过时将不再接收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未尽事宜,请到毕节市水务局城乡供排水管理科详情咨询。
毕节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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