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交通专项规划公告
受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交通专项规划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交通专项规划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Template/Default/loginnew/govBuy.html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3030045-XY
项目名称: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交通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南京淮安宁智能制造产业园是加快建成全省南北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创新示范区,也是率先建成南京都市圈高能级产业合作的发展平台。随着产业园区的入驻,城市发展动力深刻变革,由注重内生增长向兼顾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展转变。因此,在控规编制的同时,需要开展交通专项规划,重新评估各个交通系统的供需关系,明确新的发展背景下,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的目标、战略、路径,评估既有规划方案,优化道路、公交、停车、慢行等交通设施配置,研究整体客货运交通系统组织,开展近期开发点段的交通详细设计。(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省厅汇交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个阶段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注:提供国家注册城市(乡)规划师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 2023年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Template/Default/loginnew/govBuy.html
(三)磋商地点:
R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不见面大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2.1供应商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供应商履约仍未结束的,供应商须进行续保。
3、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逾期退还并经成交供应商书面催收仍没有及时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名称: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交通专项规划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联系人:王中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联系人:费星宇
联系电话:15951749695
电子邮箱:16781040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