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行政办公楼电气改造项目
金额
31.5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30785gc0024-0022
预算金额31.51万元
招标联系人古常胜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晨176402738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行政办公楼电气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行政办公楼电气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30785GC0024-0022
项目名称:行政办公楼电气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163.8元
最高限价:315163.8元
采购需求:楼内插座电线和照明电线更换,楼外电缆更换(含配电箱)(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邮件发送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后向采购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大东区法院进行起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邮箱(zbb@gzxmgl.com),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发送供应商相关材料至供应商,供应商缴纳文件费用后,视为获取采购文件成功!
2.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出席磋商会议。(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在线观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张士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沈阳市张士经开区二号街六号路2号
联系方式:古常胜,0242581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14楼
联系方式:17640273835
联系人:郑晨、杨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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