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采购公告
中干会议室改造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扩声系统音箱功放调音台有线会议话筒拾音头拾音器放大器话筒台座界面话筒数字音频处理器音频线安装附件卡龙头音频头光纤跳线机柜旁听席话筒手拉手话筒智能语音大屏显示液晶电视壁挂支架控制系统返看电视反看电视支架HDMI矩阵中控主机红外学习接口IO输入输出操控屏直接编程红外代码数据库红外代码库一键发双代码红外逻辑控制多平台控制无线路由器无线触摸终端电源时序器同录主机电容触控显示屏千兆网接口音频接口双DVD刻录光驱蓝光DVD光驱1080P前端光盘刻录完毕自动校验直接接入前端通道视频会议终端远程审讯远程提讯综合布线六类屏蔽双绞线六类屏蔽配线架六类非屏蔽双绞线电源线光纤模块内网接入交换机PVC线槽弧形线槽铝合金线槽板标签弯头直接头安装调试费包装材料保险费培训费备品备件技术资料运杂费包装费装卸费软件开发零售业批发业建筑业工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采购公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9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执行编号:FL22A0139
二、预算金额:
413,123.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 | 413,123.00 | 1.0 | 批 |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预算金额总计:413,123.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2月29日 至 2023年1月4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月6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1月6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评审信息
谈判时间: 2023年1月6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采购经办人:王骁宾 陈刚
采购人电话:023-6769757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79号
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蕾
代理机构电话:0238162212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
九、附件
1、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doc
1、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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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84449800628768768
皖
重
CHONGOINGFULINTENGAGENTCO.LTD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谈判项目名称: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项目号:FL22A0139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二、资金来源-4-一、竞争性谈判内容-4-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4-目录
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8-九、其他-6-八、联系方式-6-七、其它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保证金-5-
三、报价要求-18-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7-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7-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17-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8-一、项目一览表-8-
一、采购程序-1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9-七、其他-18-六、培训-18-五、知识产权-18-四、付款方式-18-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23-一、谈判费用-2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3-四、采购终止-22-三、无效谈判-21-二、评定成交的标准-21-
八、项目验收-26-七、签订合同-2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5-五、成交通知-2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24-三、谈判要求-23-
四、转包或分包-28-三、合同价格-28-二、货物内容-28-一、定义-28-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7-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29-九、知识产权-29-八、索赔-29-七、检查验收-29-六、付款-29-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8-
三、商务部分-38-二、技术(质量)部分-36-一、经济部分-34-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3-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30-十一、违约责任-29-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五、其他资料-45-四、资格条件及其他-40-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 | 41.3123 | 0.8 | 1 | 工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1.3123万元。二、资金来源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1.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2022年12月29日-2023年01月04日17:00(工作时间)。(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四、谈判有关说明
户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将谈判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06545419@qq.com(邮箱)。2.1.2汇款购买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递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谈判文件。2.1.1现金购买2.1谈判文件购买方式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01月06日北京时间14:30(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北京时间14:30(五)谈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3.在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内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现场接收。账号:69321359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渝中支行
账号:5005011021310000018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岸青龙路支行户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请打至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到磋商开始时间。(一)保证金递交五、保证金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请凭合同复印件至代购代理机构公司退款。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公示后将会原路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保证金打款时请批注“xx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批注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将会被扣除保证金总额的10%作为手续费补偿采购代理机构的税务损失。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电话:023-67697578联系人:王骁宾陈刚(一)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八、联系方式(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电话:023-8162212015223228105联系人:张蕾陈欢(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79号
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日期: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疫情防控期间,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单位地址 | |||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
购分包号为 的标书,共计 元 |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一、项目一览表
品目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六楼中干会议室改造 | 1项 |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详细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
一 | 扩声系统 | ||||
1 | 音箱 | 利旧 | 台 | 6 | |
2 | 功放 | 利旧 | 台 | 3 | |
3 | 调音台 | 利旧 | 台 | 1 | |
4 | 有线会议话筒 | 拾音头1.超心型拾音器2.频率响应:40 Hz - 20 KHz3.灵敏度:13 mV/Pa4.性噪比(A加权*):79 dB-A5.最大声压级:132 dB (0.5% THD)6.长度:22mm,直径:20mm放大器1.电源:12 V ± 1 V 幻像供电,48 V ± 4 V 幻像供电(电源自动切换)2.电流损耗:8 mA/4mA3.阻抗:25 Ohms/35 Ohms4.低频切除频率(-3dB):20HZ5.最大输出电压: 1V(在1kHz和1Ω负载的情况下)6.最小推荐负载: 600Ω(如果使用了一个更低的负载,话筒的最大输出电平将会降低。)7.长度: 116mm(包括3mm长的拾音头螺纹)直径: 20mm话筒台座1.话筒杆两端具有全向可调节旋转接头2.底座直径:80mm3.高度(伸直,不含拾音头):230mm防风罩良好的防护效果,轻微的声音染色。多孔仿天鹅绒表面处理。 | 只 | 1 | |
5 | 界面话筒 | 1.传感器类型:电容2.拾音模式:超心形3.频率范围:50 Hz - 17 kHz4.灵敏度(1kHz,开路电压):-26.5 dBV/Pa(47.3 mV)5.最大声压级(1kHz,1%总谐波失真,1kΩ 负载时):118.8 dB6.等效输出噪音(A加权):22.6 dB7.信噪比(参考94 dB SPL 1 kHz 时):71.4 dB8.输出阻抗:180 Ω,EIA额定值 150 Ω9.动态范围(1 kHz,1 k负载时):96.2 dB | 只 | 22 | |
6 | 数字音频处理器(主机) | 1. ≥12路模拟Mic/Line输入2. ≥8路模拟Line输出3. ≥1个8x8USB声卡4. ≥1个卡槽用于定义音频选项卡5.支持USB声卡,Voip卡,模拟电话卡,AEC回声消除卡,模拟输入/出卡,数字输入/出卡6.64x64Dante网络音频通道,支持AES677. ≥8个可自定义的GPIO8. ≥600个开放式DSP,均衡器、压缩器、反馈抑制器、扬声器管理器、AGC、DUCKER等9.内置WEB服务器,支持windows,IOS,Android移动终端的浏览器控制 | 台 | 1 | |
7 | 数字音频处理器(输入扩展) | 1. ≥12路带幻象电源的话筒/线路输入,DANTE设备扩展设备;2. ≥12路模拟Mic/line输入3. ≥12路Dante输出4.支持AES67 | 台 | 1 | |
8 | 音频线 | 两芯带屏蔽音频线导体数:≥2根;标准线径:≥3.2mm总体截面积:0.18mm/25AWG导体铜丝数量:16根导体铜丝直径:0.12mm扭矩:25mm线芯直流电阻:10.5Ω/100m | 米 | 800 | |
9 | 安装附件 | 卡龙头、3.5音频头、跳线等 | 张 | 1 | |
10 | 机柜 | 利旧 | 台 | 1 | |
11 | 旁听席话筒 | 手拉手话筒利旧原有话筒8支,利旧 | 套 | 1 | |
12 | 智能语音 | 设备利旧,供应商完成设备搬迁,实现会议语音自动识别 | 套 | 1 | |
二 | 大屏显示 | ||||
1 | 液晶电视 | ≥110寸液晶电视,2474*1408*99mm,4K,HDMI接口 | 台 | 1 | |
2 | 壁挂支架 | 壁挂支架及设备安装等 | 项 | 1 | |
三 | 控制系统 | ||||
1 | 返看电视 | 屏幕尺寸:≥43寸响应速度:8ms屏幕比例:16:9 可视角度:±178º背光技术:D-LED亮度典型值 :200 cd/m2分辨率:高清(1920*1080)对比度:1200:1有效显示面积:940.896(H) × 529.254(V) | 台 | 2 | |
2 | 反看电视支架 | 与43寸液晶电视配套,安装后高度不高于75cm | 个 | 2 | |
3 | HDMI矩阵 | 1、单台设备最大输入总容量不少于6路HDMI、2路SDI信号输入,输出总容量不少12路HDMI信号输出。2、支持EDID管理功能;3、支持随路音频切换功能;4、支持音频解嵌功能;5、支持音频加嵌功能;6、支持在输入通道上叠加任意字符、动态时间,可自定义字体、颜色、大小、位置、背景色、透明度等参数;7、对各个输入通道采用纯硬件处理技术,采用独享带宽方式为每个输入通道分配带宽,切换过程对其他信号无影响,实现了对输入通道的实时处理功能;8、支持60Hz帧率信号采集,无丢帧、无卡顿现象;9、支持单台设备能通过控制软件实现不同端口不同分辨率显示;10、支持前面板按键控制、web控制、RS232指令控制;11、最高分辨率支持3840×2160@60Hz并向下兼容其他分辨率;12、无缝切换<15ms;13、设备本身不少于8组场景保存、调用;14、上位机软件支持输入信号丢失检测,信号丢失后改变颜色进行标识;;15、支持前面板液晶屏状态显示,通过前面板可以对矩阵进行切换以及预案调取。 | 台 | 1 | |
4 | 中控主机 | 1.多核 CPU 速率≥1.4G,≥1G内存,支持≥128G Flash闪存;2.支持≥2路带供电T-NET总线信号管理,支持≥1路Ethernet接口,支持≥1路红外仿真输出接口,支持≥1路红外学习接口3.支持≥8路可自定义的IO输入输出及红外输出,支持红外调制信号发送4.设备需具备≥4路触点,每路触点安装的继电器规格为支持30V/1A DC,125V/0.5A AC负载5.设备需具备端口复用功能,支持≥8路可自定义协议的串口,可配置RS-232、RS-485、DMX512协议,第一第五路支持24V供电输出6.设备编程方式支持自定义宏、可编辑宏、可导入或导出宏,支持图形化和语句式编程,具备时间轴、多线程时间编辑功能,支持操控屏直接编程,用户可自行编辑按键形式及按键的执行联动操作内容7.设备可建立自有的红外代码数据库,或下载最新的红外代码库,可实现一键发双代码等红外逻辑控制8.设备需支持多平台控制。支持Android、IOS、Windows三平台同时控制,主机支持一机多屏、一屏多机、多屏多机等对接方式9.设备应支持双机备份功能,当主控主机出现网络通讯中断或停机时,备份主机自动启动并接管系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 台 | 1 | |
5 | 程序定制 | 中控编程调试,根据用户要求定义软件及用户界面 | 套 | 1 | |
6 | 无线路由器 | 天线:多天线网络管理:支持Lan口数量(千兆):≥3个网络协议:IEEE 802.3,IEEE 802.11ac天线增益:外置天线传输速率:≥1300Mbps | 台 | 1 | |
7 | 无线触摸终端 | 屏幕尺寸:≥8.4英寸分辨率:≥2560*1600内存容量:≥128GB运行内存:≥4GB无线wifi:支持 | 台 | 1 | |
8 | 电源时序器 | 受中控主机或视频会议主机控制,自动开关电源;可完全关断输出;设有安全锁,供手动紧急控制;保护功放和喇叭免受电源冲击;每路插座最大容量达≥3KVA。总容量达≥10KVA;按顺序开启,关闭10路设备电源.保护电网不受冲击;此机电源输入电缆线直接与工业用电器自动空气开关连接;内置三台联机联控功能。 | 台 | 1 | |
9 | 同录主机 | 1、内置不小于8寸电容触控显示屏,主机屏幕显示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提供公安部下属或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支持不少于2路千兆网接口。3、具备不少于2×Line In、2×Line Out、2×C-Mic、1×D-Mic音频接口;4、具备不少于2×VGA In 、2×HDMI In、1×VGA Out、1×HDMI Out,支持两路物理接口同时输出; 5、支持双DVD刻录光驱或蓝光DVD光驱,光驱支持热插拔(无需拆机)(提供公安部下属或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6、具备6×SATA接口,支持RAID 5;具备2×USB2.0,1×USB3.0接口7、支持1080P、720P、D1图像分辨率;支持接入16路1080P前端;8、支持光盘刻录完毕自动校验,以保证光盘的内容完整性和准确性;支持Hash校验,验证刻录稳定完整性;9、支持直接接入前端通道或与视频会议终端互通(H.323),支持双流(H.239),进行远程审讯、远程提讯等统一管理;(提供公安部下属或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0、支持H.265/H.264视频编码;支持AAC-LC 48K、ADPCM、G.711A、G.711U、G.722音频编码;11、支持多路音频输入与视频组合混音后的同步刻录功能,支持回声抵消;12、支持主机与前端设备的时间同步功能; 13、支持实时将温湿度屏的信息叠加在画面上; 14、设备具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15、与我院现有同录系统平台对接并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台 | 1 | |
10 | 综合布线 | 电源及高清布线 | 项 | 1 | |
四 | 综合布线系统 | ||||
1 | 六类屏蔽双绞线 | 六类屏蔽双绞线,≥305米/箱 | 米 | 220 | |
2 | 六类屏蔽模块 | 六类屏蔽模块 | 个 | 22 | |
3 | 内网信息面板 | 单口信息面板,1个屏蔽网络接口 | 个 | 22 | |
4 | 六类屏蔽配线架 | ≥24口网络配线架,配置≥24个六类屏蔽网络模块 | 个 | 1 | |
5 |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305米/箱 | 米 | 220 | |
6 | 六类非屏蔽模块 | 六类非屏蔽模块 | 个 | 22 | |
7 | 六类非屏蔽配线架 | ≥24口网络配线架,配置≥24个六类非屏蔽网络模块 | 个 | 1 | |
8 | 工作网信息面板 | 86型面板,1个网络接口 | 个 | 21 | |
9 | 工作网信息面板 | 86型面板,1个网络接口,1个音频接口(3.5mm),1个HDMI接口, | 个 | 1 | |
10 | 电源线 | RVV 3*2.5mm2电源线 | 米 | 100 | |
11 | 电源线 | RVV 3*6mm2电源线 | 米 | 60 | |
12 | 电源面板 | 86型面板,10A/220V电源面板 | 个 | 22 | |
13 | 光纤跳线 | 20米光纤单模光纤跳线 | 对 | 2 | |
14 | 光纤模块 | 千兆单模光纤模块 | 个 | 2 | |
15 | 内网接入交换机 | ≥24口以太网交换机,利旧 | 台 | 1 | |
16 | 工作网接入交换机 | 1.支持≥24个10/100/1000 BASE-T电口,支持≥4个100/1000 BASE-X SFP端口;2.设备性能:交换容量≥432Gbps,包转发率≥126Mpps;3.支持基于端口的二三层优先级自动映射,支持基于端口的镜像,支持重定向,支持端口隔离,支持访问控制列表,支持端口限速,支持丰富以太网IPv6功能; | 台 | 1 | |
17 | PVC线槽 | PVC线槽 60*40mm | 米 | 38 | |
18 | 弧形线槽 | 铝合金线槽板,可装6根网线 宽度48mm,内宽30mm,内径高度10mm。 | 米 | 40 | |
19 | 辅材 | 卡钉、标签、弯头、直接头等 | 项 | 1 | |
五 | 安装调试 | 安装调试及其它费用 | 项 | 1 |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三)验收方式(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期。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2现场响应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注明进口产品是否免税,免哪些税)、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三、报价要求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三)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二)货物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全款。(一)合同签订前成交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四、付款方式
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在未改变标书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以采购人主张为主。(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七、其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六、培训
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一、采购程序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3 | 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评定成交的标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三、无效谈判(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政策性扣减方式
(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
(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三)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二)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谈判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1.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一)响应文件三、谈判要求(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二)保证金: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三)修正错误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号、磋商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1、”款规定。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相关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四)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签订合同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采购人相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不足3500元按3500元收取)。九、采购代理服务费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八、项目验收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合计收费=1.5+3.2+2.25+10+2.5=19.45(万元)(6000-5000)×0.25%=2.5万元(5000-1000)×0.25%=10万元(1000-500)×0.45%=2.2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
一、定义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账号:69321359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渝中支行户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二、货物内容(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四、转包或分包(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三、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六、付款(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货物验收(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七、检查验收(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八、索赔(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十、合同争议的解决(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九、知识产权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十一、违约责任
(项目号:)(竞争性谈判)采购购销合同附页:合同格式(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履约保证金: | ||||||
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报价函(一)竞争性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
产品名称 | 品牌及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合计( ) |
二、技术(质量)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2.该表可扩展。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序号 |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
(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结束)(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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