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2024年农村供水日常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维修期间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四方认证单来确定具体维修养护事项,服务第三方接到四方认证单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恢复井房的正常供水,完成本次维修后,四方认证单(水行政主管部门、街道、村、服务第三方)需由四方代表签字盖章。全年更换下来的废件,由中标方集中处理。
苏家屯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维修考核方案
一、维修范围及内容
苏家屯区农村供水工程258处,主要负责井房修缮及内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全年不超过两处更换锰砂,如有应急事件发生需更换锰砂及应急打井按一事一议处理。
二、基本要求
确保及时维修供水,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对维修质量全面负责,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
三、考核措施
(一)考核主体: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对农村供水安全工程运维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二)考核方式: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对维修后的情况通过电话回访或现场抽查等,考核打分。考评得分将作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运营维护资金拨付的依据。
(三)考核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维修考核。
(四)考核内容:1.各工种维修人员的技术及专业性;2.接到报修通知后维修效率,一般24小时内启动维修;3.运维人员的服务态度;4.中心以及各街道对运维工作的评价;5.村民回访满意度。(详见附件4)
四、考核结果及应用:每项考核内容均为20分,总分100分。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依据考核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标准,考核得分70-79分扣除合同价款的5%,考核结果80-89分扣除合同价款的3%,考核结果90分及90分以上支付合同价款100%。全年考核得分70及70分以上,次年继续续签维修养护合同。全年考核低于70分不再续签维修养护合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运维服务领导体系,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购买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真正问计于民、问民于需,全过程、全方位地抓好农村供水工程购买服务工作。
(二)做好监督管理。各街道要对农村供水工程运维服务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政府每年不定时召开农村供水工程购买服务情况会议,分析研判农村供水工程购买服务问题及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