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办公室更换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办公室更换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山东重工】【信息时间:2024-01-15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办公室更换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CGZX2023120400-1 | ||
2024-01-15 | 2024-01-19 |
一、项目概况 | |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的使用需求,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办公室更换业务保障用车技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办公室更换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2.1本次招标为办公室更换业务保障用车技改项目,项目内容为采购9辆别克牌GL8ES陆尊 豪华型车辆(含装具:全车贴膜(龙膜)、仿羊绒红色地毯、豪华中央扶手(带冰箱无线充电)、不锈钢迎宾踏板、GPS定位)。投标报价包括:全部(全新)产品价、运杂费(包括现场卸车费)、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及售后服务费、特种设备相关手续等所有费用总和。 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最新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并通过终验收。 2.3投标限价:37万/辆(含税),超过投标限价无法投标。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为济南市区品牌授权售前售后星级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扫描件(需盖章); 3.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天眼查”“裁判文书网”等信息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 5.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6.拟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拟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标段同类车型的集团销售业绩。注:①同类车型的销售业绩指投标车型所在同一系列的销售业绩。②销售业绩的认定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须包含合同标的、金额、签字盖章等关键页)、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且近2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8.拟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9.拟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0.拟投标人最近半年纳税正常; 11.拟投标人信用证明材料(征信报告)未显示异常; 12.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13.如为代理商投标,需获得生产厂家正式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保证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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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1-19 17:0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1311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线下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4-01-20 09:00:00 | |
3、递交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1311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01-20 09:00:00 | |
2、开标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1311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1311 | |
联系人:林保良 | |
联系电话:13668829221 | |
九、其他说明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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