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三里河北地块EPC工程
沛县三里河北地块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三里河北地块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以沛行审备(2022)4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嘉秀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三里河北地块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歌风路南侧、汉城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6708.05㎡,总建筑面积约46231.3㎡。
项目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弱电、暖通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1.5质量标准:合格、具体要求详见项目交付标准。
2.2招标范围:1、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各专业的设计工作: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人防、幕墙、基坑支护、降水、门窗深化设计、交通划线、装配式三板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室外配套设计(包含道路、管网、景观绿化、铺装亮化等)、绿色建筑设计及报审、室内装修设计等所有应该包含的专业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的处理以及必要的现场指导、工程验收等所有为本工程实施所应该进行的设计工作均应包含在EPC报价内。2、物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安装、保管等)。3、工程施工(包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维护阶段)、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水电、暖通、夜景亮化、附属配套工程、车位划线、智能化以及配套设施、弱电设备、消防工程、部分电力工程、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预算、预算评审、结/决算、档案存档及相关费用、维护保修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界限划分详见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与EPC总包招标工程界面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设计工程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2年5月-2022年10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设计工程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
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 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 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 其它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1号文件。
9.2付款方式:电汇、转账支票、承兑汇票等; 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中标价60%,即:施工至主体三层后付中标价的15%(地库未施工至±0.00,仅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至3层时付中标价的10%),主体结构封顶后付中标价的 15%,主体完成并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10%,内外粉(含保温抹面)完成并外架拆除付中标价的1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全部资料移交完成后付中标价的10%。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报送招标人后,招标人送双方约定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最终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定金额扣除审减额的5%作为竣工支付金额。审计后扣除相应费用后,余款2年内分4次付清,第一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的25%,第二年扣除相应费用后中秋、春节各付余款的2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嘉秀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沛县阳光小区2号楼101号房 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 王嘉乾 联系人:陈坤
电话:18811900656 电话:0516-89648809
2022年 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