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太线增设防护栅栏工程项目
物资(隔离网片、钢立柱)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4)-JTGSJCZX-WZCG-076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太线增设防护栅栏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隔离网片、钢立柱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太线增设防护栅栏工程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石太线增设防护栅栏工程项目
石太线铁路两侧共160公里增设防护栅栏,改(扩)建便道1091.64立方米。工期为90日历天。
项目位置:山西省原平市石太线施工现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投标标的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防护栅栏金属网片】、【钢立柱】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并经环保验收合格。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22年06月至开标之日)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的检测报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品种不少于1份),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6月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无生产厂家限制,但代理商中标时合同期不得任意变更生产厂。
⑤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锁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投标人本次竞争性谈判可不申请办理CA锁,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上传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是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的PDF扫描件。
购买招标文件、谈判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4000464706
5.3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后三位+包件号(例如:076+WP01标书费),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6竞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0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7.3线上电子竞标文件的要求:
(1)铁建云链线上竞标文件的递交格式:500M以内的标书发PDF文件,500M以上的发压缩包,将编制完成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连续页码彩色扫描保存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 “**公司(投标人全称)**包件投标文件”。每包件编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禁止以单页PDF格式上传。
(2)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竞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竞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竞标文件均视为无效,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太线增设防护栅栏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安部长
联系方式:15614325152
招标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馨和佳苑9栋2单元2102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方式:021-55930667 18201721732
邮箱:646376934@qq.com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13室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太线增设防护栅栏工程项目经理部 | 金属隔离网片 | 2740*1784 | WP01 | 片 | 26661 | 500 | 2 |
2 | 钢立柱 | 2740*1784 | 根 | 1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