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旅游数据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整合设计与节点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hc2021071
预算金额2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75617001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州市旅游数据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整合设计与节点

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旅游数据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整合设计与节点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HHC202107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开标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高新区拂晓大道与汴阳三路交叉口西北角华瑞大厦10-11楼

成交金额:293000.00元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无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方式:182980988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绿洲嘉园银通广场三楼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15756170011

公告期限:20211130日至202112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银通广场三楼业务二部,联系方式:张工、157561700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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