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人保财险研修院消防物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人保财险研修院消防物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关于人保财险研修院消防物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公司人保财险研修院消防物品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6日,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研修院)
二、采购事项
本项目采购供应商为人保财险研修院提供消防物品,主要是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干粉灭火器充装检验、干粉灭火器、微型消防站、荧光指引棒、反光背心,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货物采购、运输、卸车、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并包含在报价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用要求:在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近三年内(磋商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评审时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申请资料
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E-mail提交联系人。
五、项目相关信息和参与咨询联系人
项目相关信息联系人:崔辰
联系电话:0551-62937215
参与咨询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551-62937280
电子邮箱:renbaohuadong2021@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发布时间:2024-04-28
关于人保财险研修院消防物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公司人保财险研修院消防物品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6日,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研修院)
二、采购事项
本项目采购供应商为人保财险研修院提供消防物品,主要是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干粉灭火器充装检验、干粉灭火器、微型消防站、荧光指引棒、反光背心,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货物采购、运输、卸车、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并包含在报价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用要求:在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近三年内(磋商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评审时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申请资料
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E-mail提交联系人。
五、项目相关信息和参与咨询联系人
项目相关信息联系人:崔辰
联系电话:0551-62937215
参与咨询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551-62937280
电子邮箱:renbaohuadong2021@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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