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河北公司防汛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河北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固安县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
防汛应急物资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21J-GASX-WZMM-XJ006
现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河北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固安县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物资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时间
自2024年9月7日0:00至2024年9月10日10:00分,将于2024年9月10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开启各单位报价。
2、项目概况
固安县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含9条河,分别为北村总干渠、引清总干渠、东湾排干、牤牛河、太平河、三支渠、四支渠、东茨村排干、石各庄东干渠。该项目主要包括河道整治53.871km(北村总干渠4.84km、引清总干渠9.04km、东湾排干7.571km、太平河11.24km、三支渠14.49km、四支渠6.69km),混凝土巡河路36.948km,新建桥梁17座,维修1座,新建水闸9座,维修1座,新建涵洞6座。
3、物资需求表
4、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4.2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一十万,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4.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4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4.5发票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6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4.7本次询价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
4.8询价结束,如最终结果与市场偏离过大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逾期,采购人可当即宣布询价失败,可根据需要选择重新询价或取消处置,并通知所有参与的报价人。
5、技术要求
询价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询价物资名称:干粉灭火器符合GB 4402-1998
2.询价物资名称:污水泵符合T/ZZB 0008-2023
3.询价物资名称:临时配电箱Q/GDW 13093.5-2018
4.询价物资名称:电缆DB41∕T 1531-2018
6、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详细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彭村乡方村水系项目部。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质量保证期:工程验收合格后3个月。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内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业主按季度支付工程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货款。对货款的支付双方谅解约定:在业主给甲方的计量进度款不到位或拖欠资金的情况下,乙方愿与甲方共担责任。甲方因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信、云信、财务公司票据。
防汛应急物资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21J-GASX-WZMM-XJ006
现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河北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固安县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物资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时间
自2024年9月7日0:00至2024年9月10日10:00分,将于2024年9月10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开启各单位报价。
2、项目概况
固安县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含9条河,分别为北村总干渠、引清总干渠、东湾排干、牤牛河、太平河、三支渠、四支渠、东茨村排干、石各庄东干渠。该项目主要包括河道整治53.871km(北村总干渠4.84km、引清总干渠9.04km、东湾排干7.571km、太平河11.24km、三支渠14.49km、四支渠6.69km),混凝土巡河路36.948km,新建桥梁17座,维修1座,新建水闸9座,维修1座,新建涵洞6座。
3、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防护栅栏金属网片 | 1000*1000 | ㎡ | 276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河北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固安县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彭村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之日止 | 汽运送达买方指定工地交货。外观、质量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随车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
2 | 干粉灭火器 | MFZ/ABC4 | 个 | 150 | ||||
3 | 污水泵 | 35m*1.5m³/h | 台 | 4 | ||||
4 | 配电箱 | 400*500*180mm | 个 | 90 | ||||
5 | 配电箱 | 6路6008800*200mm | 台 | 30 | ||||
6 | 电缆 | 3*16+1*10 | 米 | 1200 | ||||
7 | 电缆 | 3*10+1*6 | 米 | 1900 | ||||
8 | 成品防护栏板 | 1.2m*2m | 块 | 1000 | ||||
说明 | 说明 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2、本次询价采购不统一组织报价人勘察现场。 |
4、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4.2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一十万,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4.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4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4.5发票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6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4.7本次询价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
4.8询价结束,如最终结果与市场偏离过大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逾期,采购人可当即宣布询价失败,可根据需要选择重新询价或取消处置,并通知所有参与的报价人。
5、技术要求
询价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询价物资名称:干粉灭火器符合GB 4402-1998
2.询价物资名称:污水泵符合T/ZZB 0008-2023
3.询价物资名称:临时配电箱Q/GDW 13093.5-2018
4.询价物资名称:电缆DB41∕T 1531-2018
6、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详细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彭村乡方村水系项目部。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质量保证期:工程验收合格后3个月。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内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业主按季度支付工程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货款。对货款的支付双方谅解约定:在业主给甲方的计量进度款不到位或拖欠资金的情况下,乙方愿与甲方共担责任。甲方因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信、云信、财务公司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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