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惠企政策申报第三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pgjc-20240928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晓莉1396391252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渤海湾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化龙178656796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标段(包)信息1
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惠企政策申报第三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JC-20240928002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规模: | 协助企业完成以下项目的申报:1项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1项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申报、1项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1项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1项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3项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3项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辅导及3项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投标方负责项目的全流程咨询服务,前期负责项目策划,中期负责项目申报书编制、材料修改、评审准备、现场考察等环节,后期负责反馈及评价等关键环节工作。2.投标方组织专业业务老师及相关专家等服务人员,组成项目专业服务团队,提供驻场及线上辅导,对项目及时跟踪和提供相应的指导。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备注: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晓莉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13963912529 |
采购人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渤海湾分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高化龙 |
代理联系电话 | 17865679699 |
代理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央子街道北潍坊港航运中心二楼东侧 |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编号: | SPGJC-20240928002001-01 |
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惠企政策申报第三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4-09-28 17:00 到 2024-10-09 09:00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4-10-08 09:00 |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09 09:00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4-10-09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标段包内容描述: | 协助企业完成以下项目的申报:1项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1项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申报、1项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1项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1项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3项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3项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辅导及3项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1.投标方负责项目的全流程咨询服务,前期负责项目策划,中期负责项目申报书编制、材料修改、评审准备、现场考察等环节,后期负责反馈及评价等关键环节工作。2.投标方组织专业业务老师及相关专家等服务人员,组成项目专业服务团队,提供驻场及线上辅导,对项目及时跟踪和提供相应的指导。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1 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至少提供一份协助企业完成省级及以上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或整合、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业绩),每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标日期前30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参考:“我公司承诺:以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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