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3whgcz0711
预算金额2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霍家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娜172016079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一标段
项目编号:BB2023WHGCZ0711
招标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项目地点:五河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实施时间:2023年8月
项目内容:2024年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核实项目建设地块的位置(经纬度、边界“四至”)、拐点坐标、面积以及主要工程措施坐落位置等上图入库基本信息;2、工程现场调查勘测,项目库建立,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等文本编制;3、工程施工图设计、标前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复核;4、施工期间和质保期的相关跟踪服务;5、工程竣工实测、验收报件编制及新增耕地组卷申报和资料整理等相关技术服务。
项目范围:2024年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全部范围。
项目规模:2024年五河县高标准农田治理面积约10万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耕地质量提升等工程。项目区涉及小溪镇、朱顶镇等乡镇,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各标段治理面积均约为5万亩,具体规划设计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门下达建设任务由业主适当调整。
投资估算:约25000万元,设计费约375万元(一标段187.5万元,二标段187.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2018年1月 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份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或设计服务费90万元(含)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规模、金额等评审因素时,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企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评审的项目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业绩: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至少1个单份合同5000万元(含)以上或设计服务费90万元(含)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规模、金额等评审因素时,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 7 月18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7 月 18 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
4.3  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BB2023WHGCZ0711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
联系人:霍家权
电话:0552-581555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 502 室
联系人:王丽娜
电话:17201607953
邮箱:anhuitongzhouwuhe@163.com (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霍家权 ;联系方式(电话): 0552-581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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