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碶街道南塘河沿岸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BHSWCS431
项目名称:石碶街道南塘河沿岸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33966
最高限价(元):3733966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3396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石碶街道南塘河沿岸环境提升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联丰村新建室外污水主支管约2617米,室外雨水管约639米,污水接户管2880米,塑料检查井663座,钢筋混凝土检查井26座,砖砌检查井48座,玻璃钢化粪池8座,路面修复3659平方米;后仓村新建河道护栏487米,铁艺围墙14.5米等,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室外排水工程、河岸护栏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8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1[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咨询。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
2.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4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
2.7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一(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2.9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地 址:食品街1号石碶街道办事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仇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8865937
质疑联系人: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61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雷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39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84445821
质疑联系人:张国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8677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214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石碶街道南塘河沿岸环境提升工程-发布稿.docx
230.3K
预算审核报告.pdf
34.0M
施工图纸-石碶街道南塘河沿岸环境提升工程.pdf
24.2M
采购意向公示期限不足30天的情况说明.pdf
246.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