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洁物料、会议服务用品、五金电料、水暖管件等物品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洁物料、会议服务用品、五金电料、水暖管件等物品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4-00004
项目名称: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洁物料、会议服务用品、五金电料、水暖管件等物品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保洁物料、会议服务用品、五金电料、水暖管件等物品配送服务采购 一、采购内容及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为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配送保洁物料、会议服务用品、五金电料、水暖管件等物品 2、服务内容: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 3、中标供应商要求:本项目计划采购1名中选供应商,供应商中标后,甲乙双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质量、供货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考量,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对于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其采取警告、罚款以及单方面终止合同等处罚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产品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货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以法库县的多家市场(超市)实时的平均价格进行横向比较,两者中偏低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格,采购人根据此基准价格以及中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若甲乙双方未能对此价格达成一致,甲方有权不在此供应商处采购该项品目。最终采购总额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投标报价包含物料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6、送货要求:供应商要保证送货时间准时,将所有货品送达指定地点。统一价格,统一质量。如临时通知采购任务,供应商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要求供应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确保所供应的原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定量标准及相关要求。严格遵守货物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货真价实。 7、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商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储存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按要求完成配送。 9、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时,提供随货同行的符合规定的送货凭证。 10、拟配送货物清单明细:
注:以上给出的货物清单明细均为暂定种类,最终供货和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包含维修及更换) 11、其他招标文件未约定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项目地点: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四、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系统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需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自行远程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其他相关服务。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政务中心B区4楼
联系方式:024-8701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520室
联系方式:024-67763991
邮箱地址: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30188000114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雪
电 话:024-6776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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