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都尔林业局林区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马布拉-乌尔旗汉林业局兴安里林场造价审核【网上竞价】
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库都尔林业局林区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马布拉-乌尔旗汉林业局兴安里林场造价审核【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04524123481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项目起点位于新账房至乌鲁布铁(X335)线K47+150处, 终点位于库都尔与乌尔旗汉交界处的检查站,路线全长43.542公里。全线按四级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 路基宽 4.5米,路面宽3.5米,路面为20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5厘 米天然砂砾垫层。全线共设桥梁13座,其中:大桥1座;中桥 4座;小桥8座。钢波纹管涵62道; 7、现场踏勘: ①踏勘原因:工程建设内容复杂,地点偏远,为保证服务质量、进度,本项目供应商可在竞价期间自行到现场踏勘。对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了解现场情况,供应商由于未现场踏勘且未联系采购人了解情况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保证金。 ②踏勘联系人:王明光 联系电话:15334808210 ③踏勘地点:马布拉—乌尔旗汗林业局兴安里林场。 ④踏勘费用: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违约惩戒:成交供应商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问题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人所有采购项目3-5年。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承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服务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需采购人配合协调部分应在竞价结束前通过采购人确认,否则视为不需要采购人协调配合工作,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7)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派项目组成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勘查,根据勘查实际情况完成造价审核服务(提供承诺函);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16:00至2024年12月13日16: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3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造价审核成果文件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库都尔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