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市龙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4284.3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0705g0168-1
预算金额4284.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驰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亚龙0432-62177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27
公告正文

吉林市龙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10705G016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20】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拟建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为9884㎡(总建筑面积为10104㎡,去掉附属用房一栋220㎡),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121㎡,地下建筑面积为1763㎡)。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2.3招标控制价:施工招标控制价:4284.386223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监理招标控制价:105.52万元(有超过该控制价的投标,否决其投标);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工程建设地点:龙潭区汉阳街37号;

2.6计划工期:2021年8月15日-2024年6月15日,共103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监理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施工标段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8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7日上午08:00至2021年7月26日16:00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ggzy.jlcity.gov.cn)。未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注册电话:0432-64820009、CA证书办理电话:0432-63688340),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ggzy.jlcity.gov.cn);

4.2投标人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CA锁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432-63688321;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ggzy.jlcity.gov.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27日09时1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ggzy.jlcity.gov.cn)上直接提交;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1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施工标段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监理标段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壹仟壹佰元整,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中驰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59 67;

5.3.2投标保函。除现金形式外,也可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需符合吉建招〔2016〕17号、吉建管〔2017〕4号、吉建管〔2018〕1号、吉林省住建厅2021年第572号通告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需要上传扫描件(注明查阅平台和方法)。投标人也可采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中的文件附件3《吉林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通知)。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支付;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ggzy.jlcit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南通路1号

联系人:毛坤

电话:0432-65091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驰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十一中吉哈B#综合楼9号网点

联系人:何亚龙、王玲玲

电话:0432-62177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7号208室

邮编:13200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须知

1.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中心入口:

2.1.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农林街方向)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解放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其余人员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进入。

3.招标人(采购人)原则上限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从重点防控区域或国外归来隔离时间不到14天的人员也不得进入交易中心(持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合格的除外)。前述不得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4.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得超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原则上限制一人。

5.参与开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吉事办”APP小程序(未提前准备好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APP小程序,但因下载注册“吉事办”而错过开标时间的后果自行承担),扫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7.招标人(采购人)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离开。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专家通道离开,代理机构等人员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前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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