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会计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金额
2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会计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订单号:FWYJ4212002300548946
本次成交金额:¥283,000.00
采购单位: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余鹏
联系电话:07158900032
成交供应商:咸宁市鼎创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会计服务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 (一)驻点服务人员。2名会计专业人员驻点办公,其中至少1名中级会计专业及以上人员。 (二)支队本级代理记账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代制会计凭证、编制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资产卡片填制、编制财务决算、编制资产决算、编制财务报告、会计凭证及账表装订成册归档等会计日常业务;部门预算编制申报及政府门户网预算公开、年终部门决算编制申报及政府门户网决算公开、内部控制报告系统申报工作等。 需要至少1名初级会计专业及以上人员驻点办公。 (三)全市财务审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报账经济业务内容、记账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资产数据、财务决算、资产决算、财务报告等。 需要至少1名中级会计专业及以上人员驻点办公 (四)日常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填报、审核上级单位要求的各类数据表格,管理各类财务系统等权限内的日常性工作。 需要至少1名中级会计专业及以上人员驻点办公 (五)专项工作 1.专项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由供应商另外选派会计专业人员开展,不与驻点服务的会计人员重复。 2.定期财务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对支队所属7个大队全履盖的财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报销程序、采购程序、附件资料、合同管理、会计账务、资产管理、工会财务管理等方面。 3.国有资产清查。指导、协助支队所属8个四级中央预算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8个四级中央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4.预算编制审核。指导、协助、审核支队所属8个四级中央预算单位编制的年度预算、预算调整方案。 5.财务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财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根据支队要求确定,每次培训不少于2个课时,全年培训不少于8个课时。 6.财务文书审核。对支队所属8个四级中央预算单位拟定的待签合同或财务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反馈意见,如审核合同、文件超过100份则费用包干,如审核合同、文件数量不超过100份,则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7.内控制度修订。依据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咸宁市财政局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编制和完善消防支队内控制度,至少完成5项内控制度的编制、完善。 8.项目绩效自评。指导、协助支队本级完成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绩效自评。 (六)驻点会计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需有政府会计工作经验; 报价时需提供驻点服务的固定会计如下资料:1.提供初、中级会计职称证书、授权委托书(出具时标明双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提交的资料等)、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与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证明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体检报告、无传染疾病证明; (七)支队可提供驻点办公人员就餐,就餐人员按标准向支队缴纳伙食费; (八)驻点会计人员应在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安排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办公,以每日签到时间登记表为准,同时服从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工作要求,正常工作时间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作息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延迟工作时间、周末或者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应当服从加班安排,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如有工作日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将驻场服务相关要求转达至顶替人员; 非驻点办公会计人员,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九)报价时需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 (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驻点会计人员的稳定、团结,出现一次驻点会计人员变更(不含临时、休假代班)或者一次两名驻点会计人员相互推诿、扯皮的,将视情扣除相应金额的费用,具体在合同内约定。 其他事宜在合同内约定。
需求附件:会计服务采购报价表.xls
服务响应说明:我公司如能中标,将根据《湖北省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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