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基础设计
发布时间:2023-05-19 11: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项目代码2302-430400-04-01-89177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湘衡化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湖南省湘衡化学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基础设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基础设计
2.2 项目地点: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822977平方米,建设100万吨/年纯碱、40万吨/年合成氨、15万吨/年小苏打、150万吨/年盐硝联产(或两套75万吨/年盐硝联产)以及相关配套热电联产和公用工程。
2.4 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50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2.6 招标范围:绿色低碳盐碱产业园项目基础设计,主要设计内容:100万吨/年纯碱(联合制碱法,其中重质碱80万吨)、40万吨/年合成氨、15万吨/年小苏打、150万吨/年盐硝联产(或两套75万吨/年盐硝联产)、配套燃煤热电联产(具体规模以核准文件为准)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及优化、基础设计及优化(取得基础设计批复)、基础设计应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
(2)本项目基础设计主要包括:100万吨/年纯碱(联合制碱法,其中重质碱80万吨)、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15万吨/年小苏打装置、150万吨/年盐硝联产装置(或两套75万吨/年盐硝联产装置)、配套燃煤热电联产(具体规模以核准文件为准)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全厂总体设计、公用工程及配套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的基础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管道、设备、建筑、结构、总图运输、电气、自控、供热、供电、给排水、通讯、消防、环保、劳动卫生、概算、经济分析等专业。同时满足招标人对“智慧工厂”专项设计要求。
(3)本项目的基础设计专篇(化工部分)包括:概算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和SIL定级分析,第三方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环境保护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节能专篇、防雷专篇、抗震设防专篇等;本项目配套热电联产需要单独出具以上概算及专篇,相关专篇须满足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需提供可编辑的广联达软件版本设计概算)
(4)参与发包方工艺包、主体设备等的选型和确定。根据确定的工艺包及选型进行本项目的基础设计工作范围内所需工艺设计、相关成套单元、提前采购的长周期设备、成套设备、非标设备采购的技术文件编制,以及提前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5)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后续招标的相关技术资料(如标段划分、概算编制等)、并向后续施工单位进行基础设计交底,提供相关设计技术服务(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须符合本项目业主工程招标的要求)。
(6)配合招标人完成基础设计评审、各专篇的专家评审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由招标人负责评审过程所有评审费用。
(7)运输码头、铁路、取水及与外围装置对接高、低压配电系统等设计。
2.7 服务期限:基础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期间完成专家评审及修改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设计合同建设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联碱或30万吨/年煤制合成氨的设计项目。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且担任类似项目负责人经历。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经历指的是:自2010年1月1日(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设计合同建设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联碱或30万吨/年煤制合成氨的设计项目。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没有标明项目负责人的,应当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中打印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5 月 1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06 月 14 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Ⅱ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4-522332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湘衡化学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大堡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717348215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9楼
项目负责人:陈琴、陈海娟、杨俊
电 话:0731-88700000转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