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讯/*云南中医药大学校医院药房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讯/*云南中医药大学校医院药房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OF2023118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项目概况
云南中医药大学校医院药房合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DZOF20231182;
2.项目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校医院药房合作项目
3.项目需求:为满足师生用药需求,便于校医院药房管理,解决校医院因人员不足无法自主开设药房的问题,拟招选具备中药、西药、颗粒剂供应资质的单位向校医院供应药品并提供药品配送及日常管理服务。
本项目共设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内容数量单位
A中药、西药供应及药房日常管理服务1项
B颗粒剂配制服务1项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附件内容及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3年。
5.交货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
6.本项目A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B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4.2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A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通过国家GSP认证,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1.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B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通过国家GMP认证,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资质证书;
3.2.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A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B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A标段联合体参加须具备以下条件:
4.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以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2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订立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4.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各方,在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获取(具体格式自拟)
售价:400元/份/标段
注: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
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4.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每标段
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6.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711452078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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