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项目交易公告
我方委托东莞市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下称“挂牌方”)以网上竞价方式对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社区富达路厂房残值回收项目进行网上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名称及内容 | 数量 | 起始价(元) | 增价幅度 (元) | 竞投保证金(元) |
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社区富达路厂房残值回收项目 | 一宗 | 1174897 | 3000 | 100000 |
二、情况说明
项目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社区富达路,用地范围面积38983.83平方米,宗地上有35处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62429.49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测绘报告),竞得人须自行对项目范围内建(构)筑物(不包含设备、物资材料等资产)、硬底化水泥地面进行拆除。
三、竞投资格和要求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单独竞投。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其他事项要求:
(一)竞得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二)竞得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施工;
(三)竞得人施工前须按照东莞市的相关规定,对拆除的相关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施工便道及拆除车辆进出等事宜须自行到东莞市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四)竞得人需配备消防应急设备、医疗应急设备,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医疗应急方案;
(五)竞得人需将所有建筑余料清运、清理干净,平整土地后交回委托单位;
(六)交易物业或土地移交后实测面积与交易方案或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七)如因竞得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现场查勘
(一)查勘要求:本项目招标人不集合投标人共同踏勘现场,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查勘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5日
(三)查勘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社区富达路
(四)联 系 人:赖先生
(五)联系电话:0769-87185636
(意向竞投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五、竞投信息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dg.gov.cn/zhjy/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可详见《网上挂牌交易须知》。申请人可在网上下载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投。
本项目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交易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竞投申请人、竞投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六、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二)报名和缴交保证金时间: 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17:00(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 2024 年 8 月 16 日 8:30 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 12:00 。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七、竞投保证金缴退情况
(一)竞投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文件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网上交易结束后:①竞得人须凭委托方出具的《关于同意退还竞投保证金的函》和竞投保证金汇款凭证、竞投保证金退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向挂牌方提出申请,经受理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无息退还原账户;②不符合竞投条件或未成交的竞投申请人须在系统提出退款申请,经受理后无息退还原账户。
(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fwzn/detail?id=153236380552529920)。
八、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和挂牌方预约时间,并在预约时间内持竞投申请时所提供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经我方审核通过后,与挂牌方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逾期或经我方审核发现不具备竞投资格条件的,将被视为放弃竞得入选人资格,竟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所缴付的竞投保证金将由我方向挂牌方申请转入我方指定账户。
九、缴交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付款期为5个工作日,自签订《协议书》之日起计算,成交价款(非此款项请勿汇入该账户)汇入委托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樟木头分局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樟木头柏地支行
账 号:170040190010003213
竞得人逾期未缴交成交价款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向挂牌方申请将竞投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竞得人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项目移交
(一)成交价款付清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凭《成交结果确认书》和成交价款缴款凭证向委托方申请将标的物提取使用,提取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场地费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仍未提取的,逾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储存保管费、场地费、管理费等)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委托方向竞得人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挂牌方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一)委托方承诺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按标的现状交易,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挂牌人及委托人不保证交易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投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谨慎竞价。
(二)挂牌方及交易平台以诚实信用原则公告交易项目信息,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交易项目的权利、现状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等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委托方与竞得人承担。
(三)竞投申请人相关注意事项。
1. 竞投申请人可选择输入账号密码或粤省事(微信扫码认证)登录系统提交意向申请。一经提交意向申请,则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登录网址:https://auct.ggzy.dg.gov.cn/zhjy/HomePage/list。
2. 竞投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在系统上传符合竞投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 竞投人须自行了解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如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竞拍的由竞投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投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4. 在竞投前,竞投人应进行实地查勘,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的数量及品质状况;一旦报名,即表明竞投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并自愿承担风险。
5. 竞得人应合法使用竞投所得物品。委托方及挂牌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四)交易过程中涉及标的物移交应缴的有关税、费、金,竞投人或竞得人可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如交易成功,产生上述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五)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
(六)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规划管理所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782738
东莞市樟木头镇规划管理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