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方通信大厦20-21层智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比选项目为南方通信大厦20-21层智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比选编号:GC-2023-040-C01。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办公楼会议系统、人脸门禁、无线WIFI组网】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项目规模:4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2)※项目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下订单后30日内(具体以参选人应答为准)。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清单内容全部供货完毕(含保修期)。
(4)交货地点:广州市(具体以甲方通知地点为准)
(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0000.00】元人民币/计算方法,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具有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不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信息,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2 业绩要求:参选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3 信誉要求: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相关产品在采购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9)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参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合法代理授权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的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3)接受支付方式:能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帐、电汇、支票、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支付方式的任何一种或组合支付工具收取合同款。
(4)尚未通过我方评审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承诺在中选后十日内按照我方《合格供应商评审》相关要求制作参评文件,通过我方评审入库成为合格供应商,如拒绝参加评审或超过时限,我方有权另选中选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时间除外,下同)。
4.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联系人:苏生,联系邮箱:suz.gdgcep.gd@chinaccs.cn,联系电话:18126289090),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0时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华景路一号南方通信大厦20层自编8号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南方通信大厦被列为重点禁烟防火场所,请参于唱价的参选人代表进入南方通信大厦应遵守禁烟防火规定,接受大厦的禁烟防火监督。如违反禁烟防火规定而导致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 参选保证金:3000.00元人民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gdcc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华景路一号南方通信大厦20-21层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苏生
电 话:18126289090
电子邮箱:suz.gdgcep.gd@chinaccs.cn
比选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07】月【06】日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办公楼会议系统、人脸门禁、无线WIFI组网】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项目规模:4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2)※项目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下订单后30日内(具体以参选人应答为准)。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清单内容全部供货完毕(含保修期)。
(4)交货地点:广州市(具体以甲方通知地点为准)
(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0000.00】元人民币/计算方法,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具有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不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信息,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2 业绩要求:参选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3 信誉要求: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相关产品在采购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9)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参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合法代理授权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的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3)接受支付方式:能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帐、电汇、支票、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支付方式的任何一种或组合支付工具收取合同款。
(4)尚未通过我方评审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承诺在中选后十日内按照我方《合格供应商评审》相关要求制作参评文件,通过我方评审入库成为合格供应商,如拒绝参加评审或超过时限,我方有权另选中选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时间除外,下同)。
4.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联系人:苏生,联系邮箱:suz.gdgcep.gd@chinaccs.cn,联系电话:18126289090),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0时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华景路一号南方通信大厦20层自编8号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南方通信大厦被列为重点禁烟防火场所,请参于唱价的参选人代表进入南方通信大厦应遵守禁烟防火规定,接受大厦的禁烟防火监督。如违反禁烟防火规定而导致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 参选保证金:3000.00元人民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gdcc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华景路一号南方通信大厦20-21层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苏生
电 话:18126289090
电子邮箱:suz.gdgcep.gd@chinaccs.cn
比选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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