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教育局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康市教育局委托,现就永康市教育局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CJCG-YK2024-ZX015
二、 招标项目名称:永康市教育局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资金总量 |
1 |
永康市教育局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 |
1家 |
3000万元 |
四、 投标人资格
参与招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在上一年度市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达到B级以上(含B级);
(二)有关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上年度至参加招投标前的期间内没有发生重大经济案件的承诺;
(三)上年度的增值税是以永康机构名义申报缴纳,上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需缴纳在永康市;
(四)上年度永康市金融机构考核中排名不在末3位;
(五)同一家银行当年度新增的专项债服务项目不得超过5个。
(六)投标利率限定
投标利率达到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的该竞标银行所属银行类别存款招投标利率上限或竞标银行上级行规定的利率上限为保底价,未达到保底价的,投标无效。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现场获取或邮寄
获取地点: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3、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6日14:30时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16日14:30时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飞
联系电话: 0579-87447077
传真: 0579-87447077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
2、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教育局
联系人: 应荣楷
联系电话: 15058589878
地址: 永康市金城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