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五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4: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舒城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五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CG2023-016-5
二、项目名称:舒城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五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明光路4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壹仟肆佰陆拾伍元壹角陆分(671465.1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第五包) 服务范围: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三沟村,含三沟安置小区。 服务要求:物业管理服务包含并不仅限于小区的物业综合服务、秩序管理及巡查、保洁服务工作(包括开荒保洁、配合所在村垃圾分类及日常垃圾处理)、化粪池清淤、物业维修、给排水系统管理维护(消防)、绿化养护与管理、车位看管(地面和地下车库)和停车收费及环境日常综合管理。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DB34/T5000-2013 《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小区服务标准》等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尚武、朱红、王丹丹、李爱、祝远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007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六安市舒城县汤池路与龙潭北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50米 ,电话:0564-8668905,联系人:杜先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总公司
地 址:舒城县汤池路与龙潭北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50米
联系方式:杨先生 0564-8664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罗工 0564-8568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564-8568652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