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的结果公告
图书教材正版教材儿童戏剧创编与表演儿童文学幼儿园班级管理幼儿舞蹈创编与赏析儿童歌曲创编基础化妆学前儿童舞蹈创编项目教程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手工实用教程婴儿艺术教育指导活动设计与组织0-3岁儿童观察与评价幼儿营养与幼儿园膳食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实践与应用学前教育发展史略幼儿园课程论幼儿园玩教具制作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古代汉语酒店管理概论酒店英语服务实训幼儿园课程概论第三版播音主持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主持声乐广播电视写作教程文艺作品演播技巧西方音乐史及名作欣赏普修教程中国音乐史及名作赏析普修教程和声学曲式分析基础教程中国古代舞蹈史教程经典儿歌即兴伴奏与弹唱现代舞基训舞蹈欣赏艺术概论图形创意与联想CorelDRAW图形设计学前教育史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婴幼儿动作指导活动设计与组织婴幼儿认知指导活动设计与组织婴幼儿语言指导活动设计与组织0-3岁儿童的安全教育图解儿童感觉统合训练学前儿童行为观察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与玩教具制作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科研究方法与研究性学习外国文学史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基础礼仪实操教程合唱与指挥中国画标志与VI设计实训书籍装帧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与实训少儿亚健康推拿调理新编体育与健康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程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美术基础简笔画教程硬笔楷体字书写训练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概论舞蹈基础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歌曲演唱教程幼儿教师口语实用普通话教程心理学教程小学教育实用美术音乐基础教程书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现代汉语教育学概论新实用英语视听说教程2新世纪英语语法教程英语口语教程学生用书导游业务旅游英语综合教程导游词选编旅游英语视听说旅游政策法规现代家政学概论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与活动指导学习心理学主持人思维与口语能力训练播音主持语音与发声教育学第七版心理学基础实用音乐听觉训练音乐教学法教程基本乐理精讲60课视唱练耳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汉族民间舞教程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教程音乐欣赏芭蕾基础训练教学法设计基础风景写生与速写表现技法毛笔字书写训练美术欣赏水彩水粉画设计素描艺术设计概论设计构成外国工艺美术史学前儿童歌曲弹唱曲目集锦健康管理学幼儿教师科学素养时事报告现代交际礼仪实训教程社会工作概论新闻学概论设计色彩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技术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992021agk000031
预算金额360万元
招标公司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先生0359-2580088
中标公司山西天赐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8992021AGK000031
二、项目名称: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 |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包括教材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 1 | 批 | 折扣率不高于教材标价的79.90% |
折扣率不高于教材标价的79.90% |
山西天赐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水西门街38号1幢24层2401号 | 91140100739327597J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 |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 | / | 1 | 折扣率不高于教材标价的79.90%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平,寻筱,杨芬,崔琳霞,雷世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结合市场行情协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结果公示在中国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裴相路855号
联系方式:0359-2550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库东路橄榄城北门东门面房4号
联系方式:0359-2580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59-2580088
附件信息:
0721教材采购采购项目.doc0721教材采购采购项目.doc
786.6K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
项目编号:1408992021AGK000031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目 录
4
33
7
51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8月 11 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8992021AGK000031
项目名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
预算金额:360万元(折扣率不高于教材标价的80%)
采购需求: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2022学年教材采购,包括教材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 2021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14: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运城经济开发区涑水街与库东路科技市场14号2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14:30
开标地点:运城经济开发区涑水街与库东路科技市场14号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裴相路855号
联系方式:0359-2550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库东路橄榄城北门东门面房4号
联系方式:0359-2580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59-258008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正文
一、说明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 购 人 | 名 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裴相路855号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359-2550618 电子邮件:/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库东路橄榄城北门东门面房4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59-2580088 电子邮件:zm19903596103@163.com |
3 | 项目名称 |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 |
4 | 项目类别 | 货物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7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 |
8 | 预算金额 | 360万元(折扣率不高于教材标价的80%) |
9 | 采购范围 |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2022学年教材采购,包括教材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0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
11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2 | 供货地点 |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库 |
13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1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 |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 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4、投标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3期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3期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1期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
16 | 现场考察 | □组织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359-2550618 |
17 | 答疑会 | □召开 ☑不召开,若需要召开答疑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
18 |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1年7月22日00时00分起至 2021 年7 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
19 | 采购文件获取方法 | 在线获取 |
2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
22 | 采购人澄清问题的时间 | 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澄清问题的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澄清和修改中一并明确。 |
23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24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25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26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单位其他专用章代替。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
27 | 投标文件的印刷、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28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除采用U盘形式外,还须登陆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 1、投标人应在线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开标时需携带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 |
29 | 纸质版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电子版”等字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 |
3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运城经济开发区涑水街与库东路科技市场14号2楼会议室 |
3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平台在线制作递交。 2、纸质辅助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递交。 |
3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是 ☑否 |
33 | 开标时携带的原件及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2021年任意季度公司纳税凭证; 6、2021年任意季度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明细表(须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委托代理人须在明细表中),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2021年任意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委托代理人须在明细中); 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诚信投标承诺书;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携带原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4 | 投标保证金 | 1、开户单位: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盐湖支行 账 号:1481 4835 2013 0000 2663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柒万 元整 (缴纳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码 :1408992021AGK000031) 2、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汇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注: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35 | 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密封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唱标)一览表、电子版(U盘备份)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同时均需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封口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6 | 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按顺序订书钉装订成册) | 澄清、修改等通知文件的确认函原件(若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
37 | 投标人参会代表的要求 |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投标人参会代表参加开标时必须携带本单位CA证书,以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携带单位CA证书的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8 |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确定方式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采购人代表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若采购人没有授权代表,可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代替。 评标专家应从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40 | 中标公示媒介 |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41 | 是否电子招标投标 | ☑是,按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规定执行; □否。 |
42 | 中标服务费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43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要求。 |
44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公开招标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投标人”进行理解。 |
45 | 其他 | 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的“注册信息维护”进行自主备案。 |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同“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同“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4.参与招标的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的相关费用,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5.1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
6.2本章第6.1款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本章第3.2款、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采购进口产品
7.1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当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
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2供应商应按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或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11.1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
10.偏离
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2.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3.投标语言
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计量单位
14.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3)业绩资料证明
(4)诚信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
(3)投标货物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附后)
(4)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备注:以上内容无格式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格式自拟
15.2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5.1款要求的结构。
15.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已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6.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史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部门评审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17.备选方案
17.1除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7.2规定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
(3)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列出。
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8.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9.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9.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9.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20.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0.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签署
21.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3.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23.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4.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2、23、24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4.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5.串通投标行为
25.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帐户转出;
(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五、开标和评标
26.开标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6.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正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本章第16.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26.3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6.4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7.评标委员会
27.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8.评标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
29.中标信息公布
29.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定的媒体上公布。
30.投标人质疑
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30.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0.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0.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0.5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0.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0.7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以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1.中标结果通知
31.1在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履约担保
32.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2.2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3.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
3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6.其他规定
36.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及标准前附表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1 | 评标因素和标准 |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 |
2 | 分数 | 评审因素 | 分数 |
2 | 分数 | 价格 | 30 |
2 | 分数 | 商务 | 20 |
2 | 分数 | 技术 | 50 |
3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4 | 项目废标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对该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
5 | 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6 | 中标人及中标价的确定 | 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出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中标价: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
1.1本评标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库[2003]119号文,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1.2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委会主任一名由评委会成员推选产生,主持评标工作,评委主任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评委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1.3评标工作由评委会负责。
2.评标方法及标准
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评标因素和标准:
2.2.1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2.2评标因素由以下四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1)投标报价,满分30分
(2)商务部分,满分20分
(3)技术部分,满分50分
2.2.3评分标准:
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投标报价(30分) |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按照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微型企业的评审价=投标报价*(1-0.06)*100% 其他企业投标报价即为其评审价 注:对于低于投标预算10%的投标报价,应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以证明其没有低于成本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 | 30 |
商务部分(20分) | |
1、合同执行能力(12分) 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开标当日)同类型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2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并罗列该业绩清单,未能提供业绩或业绩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12 |
2、投标产品管理认证(6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原件备查,不接受公证件作为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6 |
3、投标文件响应程度(2分) 根据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编排页码、内容编制精细等情况进行比较打分。 | 2 |
技术部分(50分) | |
1、针对本项目教材供应、配送服务方案(15分) 方案要求:①思路清晰,职责明确,流程完整;②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安排;③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④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秀13-15分,良好10-12分,一般7-9分,不提供不得分。 | 15 |
2、售后服务保障措施(10分) 对后期服务的连贯性、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及可行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秀9-10分,良好7-8分,一般4-6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3、保障措施(10分) 为确保采购人本项目图书教材采购供应顺利进行,要求投标人提供供货方案的保障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秀9-10分,良好7-8分,一般4-6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4、正版教材承诺(2分) 投标人应保证所供图书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新书。如若出现一例盗版图书,采购方有权拒付书款。承诺不提供盗版图书,且予以无条件退换图书教材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2 |
5、教材质量保证措施(2分) 投标人应确保所供图书教材的质量,提供对多订、重订、印刷质量问题的图书教材处理方式及退货条件承诺及措施,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打分。 | 2 |
6、准确率承诺(2分)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图书教材准确率达100%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2 |
7、征订及追订教材按时到书率承诺(4分) (1)投标人承诺征订及追订图书订单到书率100%得2分,在95-99%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不包括出版社无书)。 (2)投标人承诺接到正常订单15-20日内到书的得2分,追加补订图书一周内到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4 |
8、拟指派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3分) 投标人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分工、地址和联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打分。 | 3 |
9、促进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的方案(2分) 根据投标人为采购人提出的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打分。 | 2 |
(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具体审查内容为“附件1”中的内容。
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价的;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8)不具备“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9)不满足“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3.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对该项目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澄清有关问题
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进行澄清或补充: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2)不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
4.3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会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计算。
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同上。
5.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5汇总每个投标人得分。
6.中标人及中标价的确定。
6.1中标人及中标价的确定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附件1
资格评审表
附件2
序号 | 审查标准 | 结论 | ||
序号 | 审查标准 | 投标单位1 | 投标单位2 | ...... |
1 | 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则须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2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
3 |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4 |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
5 | 2021年任意季度公司纳税凭证; | |||
6 | 2021年任意季度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明细表(须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委托代理人须在明细表中),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
7 | 2021年任意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委托代理人须在明细中); | |||
8 |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
9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
10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
11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12 | 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 |||
注:通过打“√”,未通过打“×”。任意一项未通过,投标将被否决。 |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结论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单位1 | 投标单位2 |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一致 |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全名或盖章。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
3 |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 | 正本1份,副本4份。 | |||
4 | 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 | 投标文件采用A4纸打印,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装订为一册,且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 |||
6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 |||
8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10 | 其他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注:通过打“√”,未通过打“×”。任意一项未通过,投标将被否决。 |
第四章 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
合 同 原 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货物 (具体货物、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包装,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试用后,检查货物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达到要求的效果,完成货物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1 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两份,需方持两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货物清单
序号 | 教材名称 | 出版社 | 主编 | 数量 | 备注 |
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项目
2.供货地点: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库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
二、图书教材采购明细
备注:
2019级 |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 |||
教材名称 | 出版社 | 主编 | 数量 |
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 刘便花 | 680 |
儿童戏剧创编与表演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方先义 | 225 |
儿童文学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王玉芳 | 25 |
幼儿园班级管理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侯娟珍 | 41 |
儿童文学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王杰、杨红霞、周杏坤 | 85 |
幼儿舞蹈创编 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蔡艳 | 45 |
儿童歌曲创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尹铁良 | 45 |
基础化妆(韩雪飞)(第二版)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韩雪飞 主编 | 65 |
学前儿童舞蹈创编项目教程 |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韩丽娟、任红军、张洁 | 45 |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第4版)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张念芸 | 65 |
手工实用教程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孙华庚 | 16 |
婴儿艺术教育指导活动设计与组织 | 科学出版社 | 肖素芬、丁玲 | 90 |
0-3岁儿童观察与评价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 周平 | 90 |
幼儿营养与幼儿园膳食管理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李海芸 | 130 |
2020级 |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 |||
教材名称 | 出版社 | 主编 | 数量 |
形势与政策 | 时事出版 | 2571 | |
现代教育技术实践与应用 | 中国人大 | 孙方 | 1905 |
学前教育发展史略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周小虎 | 1500 |
幼儿园课程论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王春燕 | 550 |
幼儿园玩教具制作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杨枫 | 550 |
幼儿园班级管理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侯娟珍 | 550 |
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赵红梅、李莉 | 305 |
幼儿园班级管理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侯娟珍 | 305 |
儿童文学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王玉芳 | 305 |
古代汉语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李超、杨丹 | 235 |
中国现代文学史1915—2018(第四版)上、下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朱栋霖 朱晓进 吴义勤 | 235 |
综合英语教程3 学生用书(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邹为成 | 65 |
英语泛读教程 3 学生用书(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刘乃银 | 65 |
新实用英语视听说教程3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张华志 | 65 |
英语口语教程(第三版)3学生用书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姚保慧 | 67 |
酒店管理概论 |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 马勇、韩军 | 5 |
酒店英语服务实训(第三版)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胡扬政、苑丽娟 | 5 |
幼儿园课程概论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王春燕 | 5 |
播音主持创作基础 |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编著 | 30 |
广播节目播音主持 |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编著 | 30 |
声乐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徐浩、刘世音 | 30 |
广播电视写作教程 |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 彭菊华 | 30 |
文艺作品演播技巧 |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 罗莉 | 30 |
西方音乐史及名作欣赏 普修教程 |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 凌宪初、崔斌 | 32 |
中国音乐史及名作赏析 普修教程 |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 徐希茅、喻意志 | 32 |
和声学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杜晓十 | 32 |
曲式分析基础教程 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高为杰、陈丹布 | 32 |
儿童戏剧创编与表演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方先义 | 72 |
中国古代舞蹈史教程 | 上海音乐出版社 | 袁禾 | 86 |
经典儿歌即兴伴奏与弹唱 | 河南大学出版社 | 翟爱静 | 86 |
儿童文学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王杰、杨红霞、周杏坤 | 345 |
声乐(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徐浩、刘世音 | 110 |
现代舞基训 |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刘妍 李靖 | 110 |
舞蹈欣赏 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金秋 | 110 |
基础化妆(韩雪飞)(第二版)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韩雪飞 主编 | 225 |
学前儿童舞蹈创编项目教程 |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韩丽娟、任红军、张洁 | 110 |
班级管理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张作岭 | 225 |
幼儿舞蹈创编 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蔡艳 | 115 |
儿童歌曲创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尹铁良 | 115 |
艺术概论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郑锦扬 | 115 |
手工实用教程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孙华庚 | 40 |
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与玩教具制作(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杨枫 | 40 |
图形创意与联想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林家阳 | 35 |
CorelDRAW图形设计 |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 陈积常 | 35 |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第4版)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张念芸 | 80 |
0-3岁婴幼儿教育概论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乌焕焕 李焕稳 | 174 |
学前教育史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周小虎 | 280 |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赵红梅、李莉 | 280 |
婴幼儿动作指导活动设计与组织 | 科学出版社 | 唐大章 | 280 |
婴幼儿认知指导活动设计与组织 | 科学出版社 | 文颐 | 280 |
婴幼儿语言指导活动设计与组织 | 科学出版社 | 杨春华 | 280 |
0-3岁儿童的安全教育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 张英琴 | 280 |
图解儿童感觉统合训练 | 朝华出版社 | 李俊平 | 280 |
学前儿童行为观察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施小燕 | 185 |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 |||
教材名称 | 出版社 | 主编 | 数量 |
形势与政策 | 时事出版 | 1720 | |
幼儿园班级管理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侯娟珍 | 940 |
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与玩教具制作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杨枫 | 940 |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李红霞 | 1238 |
幼儿园课程概论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王春燕 | 305 |
学前教科研究方法与研究性学习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张翔升 | 300 |
外国文学史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郑克鲁、蒋承勇 | 240 |
综合英语教程4 学生用书(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邹为成 | 65 |
英语泛读教程 4 学生用书(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刘乃银 | 65 |
新实用英语视听说教程4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张华志 | 65 |
英语口语教程(第三版)4学生用书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姚保慧 | 65 |
电视节目播音主持 |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编著 | 27 |
广播节目播音主持 |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编著 | 27 |
基础礼仪实操教程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马玲玉、朱睿 | 27 |
管理学(第五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周三多 | 17 |
合唱与指挥 |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陈俊 | 30 |
艺术概论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郑锦扬 | 115 |
经典儿歌即兴伴奏与弹唱 | 河南大学出版社 | 翟爱静 | 30 |
幼儿舞蹈创编 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蔡艳 | 37 |
中国画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 | 40 |
标志与VI设计实训 |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 夏高彦 | 35 |
书籍装帧设计 |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 尚丽娜 钟尚联 | 35 |
平面广告设计与实训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王砺 | 35 |
少儿亚健康推拿调理 |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 孙德仁 | 280 |
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与指导 | 科学出版社 | 张家琼,李丹 | 280 |
0-3岁婴幼儿护理与急救 | 科学出版社 | 颜爱华 | 180 |
2021级 |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 |||
教材名称 | 出版社 | 主编 | 数量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1年修订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本书编写组 | 260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21年修订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本书编写组 | 2600 |
新编体育与健康 | 人民体育出版社 | 杨乃彤、王建军 | 2600 |
大学生安全教育项目教程 | 首都师大出版社 | 谢伟 | 2600 |
新编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程 | 航空工业出版社 | 董晓军 | 2600 |
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程 | 中央文献 | 沈卫 | 2600 |
学前教育原理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肖全民 | 1462 |
新编实用英语综合教程 1(第五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教材编写组 | 2498 |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 | 人教教材中心 | 李季湄、冯晓霞 | 2600 |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 |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陈福红 | 1920 |
美术基础(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张燕 段志勤 | 2059 |
简笔画教程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张晓涧 | 1777 |
硬笔楷体字书写训练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冯臻 | 2167 |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张兰香、潘秀萍 | 2310 |
大学语文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王伟萍 | 2413 |
应用文写作概论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章年卿 | 2413 |
舞蹈基础 |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 杨秀敏 | 2165 |
学前儿童健康教育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高庆春 | 1462 |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郦燕君 | 1462 |
学前儿童数学教育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徐青 | 1462 |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许晓春 | 1462 |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王晓戎 | 1462 |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李桂英 | 1462 |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姜晓燕、郭咏梅 | 1462 |
学前儿童歌曲演唱教程 |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薛洁茹、乔琦 | 1462 |
学前儿童歌曲弹唱曲目集锦 |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庞琳琳、贾春丽、姜晶 | 1462 |
幼儿教师口语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马宏编著 | 613 |
实用普通话教程 | 山西教育出版社 | 邓明 | 1196 |
心理学教程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闫黎杰、张国庆 | 233 |
小学教育实用美术 |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曾新华 | 233 |
音乐基础教程(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尹铁良 | 233 |
书法基础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郝琳 | 233 |
乐理视唱 | 吉林大学出版社 | 薛洁茹、乔琦、高琴琴 | 233 |
简笔画教程 | 重庆大学出版社 | 姜芹 | 233 |
教师口语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毛丽 | 233 |
中国古代文学(第三版)上下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郭兴良、周建忠主编 | 207 |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第三版)上下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郭兴良、周建忠主编 | 207 |
写作教程(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尹相如 | 175 |
现代汉语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黄伯荣、廖序东 | 207 |
教育学概论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李颖 | 233 |
英语泛读教程 1 学生用书(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刘乃银 | 58 |
综合英语教程1 学生用书(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邹为成 | 58 |
新实用英语视听说教程1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张华志 | 58 |
新世纪英语语法教程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卢玲蓉主编 | 58 |
英语口语教程(第三版)1学生用书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姚保慧 | 70 |
导游业务 | 中国旅游出版社 | 12 | |
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 中国旅游出版社 | 12 | |
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 中国旅游出版社 | 12 | |
旅游英语综合教程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李晓红 | 12 |
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 | 山西经济出版社 | 山西省旅游局编写 | 12 |
山西英语导游 | 旅游教育出版社 | 张杰、郝从荣 | 12 |
旅游英语视听说(第二版)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朱华 | 12 |
旅游政策法规 | 中国旅游出版社 | 12 | |
旅游学概论(第七版) | 南开大学出版社 | 李天元 | 12 |
现代家政学概论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李福芝 | 13 |
家政服务员(基础知识)(第3版) | 中国劳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 | 13 |
家政服务员(技师)(第3版) | 中国劳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 | 13 |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与活动指导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李生兰 | 13 |
学习心理学 | 北师大出版社 | 姚梅林 | 13 |
中国播音学概论 |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 姚喜双 | 32 |
主持人思维与口语能力训练 |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林玉佳 | 32 |
艺术概论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郑锦扬 | 32 |
播音主持语音与发声 |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编著 | 32 |
教育学 第七版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王道俊 | 390 |
心理学基础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 | 390 |
硬笔楷体字书写训练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冯臻 | 390 |
实用普通话教程 | 山西教育 | 邓明 | 390 |
舞蹈基础 |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 徐泽英 | 139 |
实用音乐听觉训练 | 山西人民 | 安亮山 | 139 |
《钢琴》(1、2册)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时晓红 | 139 |
音乐教学法教程 |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 陈桐 | 139 |
声乐(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徐浩、刘世音 | 302 |
儿童戏剧创编与表演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方先义 | 302 |
西方音乐史及名作欣赏 普修教程 |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 凌宪初、崔斌 | 106 |
中国音乐史及名作赏析 普修教程 |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 徐希茅、喻意志 | 106 |
基本乐理精讲60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丁国强 | 390 |
视唱练耳精讲60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丁国强 | 251 |
中国古典舞身韵 | 西南大学出版社 | 曾明慧、余凯亮 | 251 |
中国汉族民间舞教程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赵铁春、田露 | 251 |
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教程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韩平、郭磊 | 251 |
音乐欣赏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王建欣 | 251 |
中国古典舞基训(女班) |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王虹 | 251 |
中国古代舞蹈史教程 | 上海音乐出版社 | 袁禾 | 131 |
芭蕾基础训练教学法 |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 郑慧慧 | 251 |
舞蹈解剖学(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高云 | 251 |
师范硬笔书法教程(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曹长远 | 143 |
简笔画教程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刘会军 | 143 |
设计基础 | 上海交通大学 | 王贞慧 | 143 |
风景写生与速写表现技法 | 山东美术出版社 | 张少华 | 143 |
毛笔字书写训练 以勤礼碑为例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冯臻 | 87 |
美术欣赏(第四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奚传绩 | 143 |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 | 江苏凤凰教育 |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 143 |
水彩水粉画(第二版)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刘忠志 | 87 |
素描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林波 | 87 |
艺术设计概论(第二版) |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 曹田泉 | 56 |
设计素描(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林家阳 | 56 |
设计构成(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林家阳 | 56 |
外国工艺美术史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张夫也 | 56 |
中国工艺美术史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谷东方 | 56 |
幼儿教师口语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隋雯、高昕 | 315 |
学前儿童歌曲弹唱曲目集锦 |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庞琳琳、贾春丽、姜晶 | 315 |
乐理视唱练耳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林鸿平 | 315 |
0-3岁婴幼儿教育概述 | 北京师大出版社 | 乌焕焕 李焕稳 | 90 |
健康管理学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郭清 | 225 |
幼儿营养与幼儿园膳食管理 | 北师大十二五规划教材 | 李海芸 | 225 |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 |||
教材名称 | 出版社 | 主编 | 数量 |
新编实用英语综合教程 2(第五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教材编写组 | 2498 |
幼儿舞蹈创编与赏析 |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 王印英 | 1462 |
幼儿教师科学素养 | 河南大学出版社 | 赵运兵 | 1462 |
儿童戏剧创编与表演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方先义 | 1462 |
时事报告大学生版 | 时事出版 | 2600 | |
英语泛读教程2 学生用书(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刘乃银 | 58 |
综合英语教程2 学生用书(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邹为成 | 58 |
新实用英语视听说教程2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张华志 | 58 |
英语口语教程(第三版)2学生用书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姚保慧 | 70 |
现代交际礼仪实训教程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张岩松、唐召英、黄静、王淑华 | 12 |
管理学(第五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周三多 | 17 |
社会工作概论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顾东辉 | 13 |
播音主持创作基础 |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编著 | 32 |
新闻学概论 |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 刘建明 | 32 |
和声学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杜晓十 | 106 |
曲式分析基础教程 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高为杰、陈丹布 | 106 |
经典儿歌即兴伴奏与弹唱 | 河南大学出版社 | 翟爱静 | 325 |
合唱与指挥 |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陈俊 | 106 |
艺术概论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郑锦扬 | 131 |
舞蹈欣赏 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金秋 | 131 |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赵红梅、李莉 | 43 |
中国画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 | 43 |
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与玩教具制作(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杨枫 | 43 |
手工实用教程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孙华庚 | 43 |
设计色彩(第二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林家阳、张奇开 | 56 |
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技术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刘天执 | 56 |
摄影基础-----新编实用摄影教程(上册)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杨思璞 | 56 |
(1)2021级教材采购数量以学校2021年实际招生报到学生数量为准,此为预估数量。因教材采购会出现停印等现象,学校保留适当调整目录的权利。
(2)教材招标确定的是教材采购的结算折扣率。
(3)所供教材必须为全新、正版,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国家相关部门规定要求。
(4)中标单位必须确保教材供应质量,保证所提供的教材均是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正版教材,供货与采购单位订单完全一致,坚决杜绝盗版教材。若因所供教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标单位应全额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凡出现教材质量问题、盗版教材等,采购单位可退换或拒绝付款,同时解除合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全部教材按时到货。保证后续补订教材及时到位,从补订之日起,一周内到货;教材到达时,同时提供纸质教材到货清单和电子版清单。教材包装保证注明教材名称、册数、主编、版本等。
(6)对采购单位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变更时,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征订单后三日内告知采购单位,并说明理由及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
(7)对采购单位列出的教材订购清单,各项目均统一执行相关中标折扣率。并无条件接收采购单位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接到订单后两个工作日送达指定地点。
(8)投标单位必须保证采购单位委托采购的教材,100%的供书率,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所订教材送达指定的地点,并免费负责教材的搬运入库、当面拆包清点、分类摆放。
(9)若出现教材装订、印刷、残损等质量问题,要负责教材的调换,退换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副)本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教材项目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业绩资料证明
三、诚信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
三、投标货物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最终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拒绝。
业绩材料证明
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开标当日)同类型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2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并罗列该业绩清单,未能提供业绩或业绩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此《诚信投标承诺书》只需在开标时携带原件一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否则拒绝其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5.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5.2);
3、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附后5.3);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2021年任意季度公司纳税凭证;
8、2021年任意季度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明细表(须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委托代理人须在明细表中),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9、2021年任意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委托代理人须在明细中);
10、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后5.4);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5.5-5.7);
14、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
注 册 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 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机构 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本金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5.3.1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
5.3.2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备注:投标人自拟格式
5.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人):
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5月1日至开标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5.5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不适用可删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声明函后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效。
企业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5.6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如不适用可删除)
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不适用可删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 包)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1)单位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精神残疾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与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含一年)。
(3)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按时缴纳社保金的凭证及加盖社保部门章的明细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支付工资的工资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所附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二、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
三、投标货物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折扣率 | % |
供货期 | |
质量标准 |
备注:(1)投标报价包含运输、装卸、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整体活动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货物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
备注:根据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内容填写,“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