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明光市人民医院托幼机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明光市人民医院托幼机构建设项目 | ||
项目地点 | 明光市人民医院 | ||
招标单位 | 明光市人民医院 | ||
投标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可自行进行图纸设计工作,如投标人不具备工程设计资质,需委托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②项目负责人要求: 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作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估算价约58万元。 | ||
项目概况 | 明光市人民医院托幼机构建设项目,在现明光市卫健委西侧五层办公楼的1层及2层及东面一半的广场进行改建,改造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改建成教室、办公室、库房、儿童室外活动区域等。详见服务内容。 | ||
招标范围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施工图变更设计、各类检测评价、图纸调整、专家评审等、设计技术交底,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如需要)、验收备案、移交等,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交钥匙”工程。 注:投标人若不具备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其他服务内容的对应资质,可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专业分包。 | ||
房间基本要求 | 教室:墙面1.2米高整体软包,活动区与睡眠区分离、洗手间独立设置,吊顶顶棚做造型灯、地面为整体环保pvc托育园专业胶垫 办公室库房:地面为瓷砖、墙面为1.6米瓷砖墙裙,顶为硅钙板吊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在项目中的工作任务,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同一专业由不同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同一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需分别满足资质管理规定。 | ||
公告发布期限 | 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10时30分截止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明光市人民医院放射科党员活动室 | ||
发布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 | ||
信息内容 | |||
投标人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参与投标须提前至代理公司处(或电话联系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携带投标文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 |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明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婉茹 联系电话:13399505231 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莉 联系电话:19826519373 | |||
公告发布媒体:明光市人民医院网站 |
明光市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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