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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运营维修车载信号设备配件(信号车载设备配件、机车信号机设备配件、通用式机车信号发码器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mbm2024-tp4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010-51820751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茹晔158107415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运营维修车载信号设备配件(信号车载设备配件、机车信号机设备配件、通用式机车信号发码器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RMBM2024-TP40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运营维修车载信号设备配件(信号车载设备配件、机车信号机设备配件、通用式机车信号发码器配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信号车载设备配件、机车信号机设备配件、通用式机车信号发码器配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GD08-2025JZ043包:信号车载设备配件,包件项数为:16个;
GD08-2025JZ044包:机车信号机设备配件,包件项数为:5个;
GD08-2025JZ045包:通用式机车信号发码器配件,包件项数为:4个;
交货期为:按采购订单要求;交货地点:按采购订单要求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  GD08-2025JZ043包:信号车载设备配件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整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供应商为配件制造商的须提供与具有谈判物资整机制造商的供货业绩,包括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合同协议书或发票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整机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兼容性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无。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2  GD08-2025JZ044包:机车信号机设备配件
3.1.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整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供应商为配件制造商的须提供与具有谈判物资整机制造商的供货业绩,包括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合同协议书或发票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整机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兼容性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3.1.2.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2.3业绩要求。无。
3.1.2.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2.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3  GD08-2025JZ045包:通用式机车信号发码器配件
3.1.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3.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谈判物资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3.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3日 09:002024年10月18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线下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上午),下午12:00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5810741527)-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GD08-2025JZ043:200元、GD08-2025JZ044:200元、GD08-2025JZ045: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 09:00,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邮   编: 100860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 010-518207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茹晔

电   话: 15810741527

传   真: /

电子邮件:183801066@qq.com

网   址: 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bjjwzb_email@vip.163.com。
8.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183801066@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8.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202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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