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司法局、泾明司法所屋面维修及高平司法所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FT(JC)20220410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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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司法局、泾明司法所屋面维修及高平司法所维修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4-21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4-23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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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司法局、泾明司法所屋面维修及高平司法所维修工程001 | 01 | 工程-施工 | 478352.39(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司法局、泾明司法所屋面维修及高平司法所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泾川县司法局, 现委托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是从限额以下甘肃省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司法局、泾明司法所屋面维修及高平司法所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规模:泾川县司法局高平司法所旧大门墩喷涂真石漆,屋面维修168㎡拆除原有的瓦屋面,做双层彩钢新瓦屋面及防水,拆除原本外墙面,处理破损墙面后喷涂真石漆584㎡,室内增白1440㎡,拆除原来的线路,安装新的电路网路365㎡,改造卫生间1间,安装窗帘24个,对570㎡院落重新找平,处理基础后用混泥土进行硬化,一楼门厅台阶损坏,拆除原来的台阶,处理地基重新进行混泥土浇筑,对楼道铺设地板砖38㎡,脚踢线3.5㎡,一楼门厅维修雨棚屋面7.8㎡,对后院危房进行拆除56㎡,安装不锈钢楼梯扶手9米,在前院新建小花园2个等。
泾川县司法局,沥青屋面老化开裂,拆除旧的防水屋面材料并安装新的防水屋面650㎡材料为SBS。
泾明司法所,沥青屋面老化开裂,拆除旧的防水屋面材料并安装新的防水屋面196㎡材料为SBS,拆除旧的屋面造型墙一个,重新做铁质构件固定原来安装在屋面造型墙上的广告牌一个。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控制价478352.39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2年04月21日00时00分至2022年04月23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资格审查由评标专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项目套用《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9)》、《甘肃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10)》取费按三类工程取费,材料参照平凉市2022年第一期建设工程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税金执行甘建价【2019】118号文件,税率按9%计取。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实施方案。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楼1号安置楼2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司法局
地 址:泾川县泾崇路与泾州街交叉路口西北侧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5120457525
代理机构: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曹春燕
联系电话:139195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