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小越街道面前河(吴山村河-石家段)等幸福河湖整治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的小越街道面前河(吴山村河-石家段)等幸福河湖整治提升工程,于2023年6月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开标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3年 6月7日15时至2023
年 6月12日15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虞区小越街道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3年6月 7日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绍兴一坤建设有限公司 | 张亮 | 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浙2332016202314976 |
工期 | 质量 | 报 价(元) | 得分 |
90日历天 | 合格 | 1297582 | 99.96 |
公示期限自2023年 6月7日15时至2023
年 6月12日15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虞区小越街道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3年6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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