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金额
1955.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5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63日,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铜陵市宝山路大洼宕处,项目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7.816943°,北纬30.910880°。项目占地面积313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及处理、垃圾坝工程、垃圾填埋库区截渗工程、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地表雨水径流导排系统、表层人工材料覆盖工程、绿化覆盖工程及监测井的设置等。

项目名称: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

建设单位: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环保设施设计: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安徽通源环境节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300万吨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2015年。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2016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铜陵市宝山垃圾场位于宝山路铜矿大洼宕处,距离市中心约3公里,离最近的居民区不足1公里。该场自1985年以来即被用作堆放生活垃圾,直至20104月铜陵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垃圾处理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营后,该堆放场停止使用,使用年限约26年。堆体总占地面积为30000余平方米,堆放垃圾达到300余万吨。由于历史原因,垃圾填埋场在使用前没有对填埋场底部进行防渗处理,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封场及防渗处理措施和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另外垃圾库区没有建设导气系统设施,致使垃圾场对附近区域的空气、水体及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为解决此污染源,对该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治显得尤为重要。

为保护环境,防止污染,解决铜陵市日趋严重的垃圾问题,铜陵市政府与铜陵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合作,由铜陵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建设水泥窑垃圾处理系统。20104月,铜陵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建成了世界首条水泥窑垃圾处理系统。因此20104月起,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运营。

按照铜陵市政府的要求,2015年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老垃圾场实行封场整治,2016年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全部竣工,但未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依据铜陵市环境保护局铜环函〔2017227号文件要求,20178月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补办了环评手续。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为1955.7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9),设计总填埋容量大于或等于250万吨,垃圾填埋厚度大于或等于20m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配套建设填埋气体利用设施;设置主动导排设施的填埋场,必须设置填埋气体燃烧火炬。本项目垃圾填埋量为300万吨,设置主动导排设施以及燃烧火炬,不再配套建设填埋气体利用设施,填埋气中的恶臭物质在热力燃烧中得到去除,只有未收集的少量逸散。

本项目填埋气具体收集系统如下:

填埋气体产生后,先收集进入填埋气收集井或场顶排气层,然后用风机抽排,经收集井连接管进入输气主管后集中排放。填埋气收集井经DN90HDPE支管导出经DN200HDPE输气干管进入抽气及火炬系统,集中点火燃烧后排放。填埋气收集管线连接完毕后,在正式启用前应先打开收集井或水平收集管阀门,用填埋气驱赶管内的空气,直至抽气机前填埋气取样口监测管内填埋气中CH4大于或等于50%,方可正式启动。

填埋气收集井的直径为0.4m,为保证其通气性,其内由32~100mm的级配洁净碎石填充构成,兼有渗滤液导排功能,中间设置DN200HDPE穿孔管。填埋气收集井间距为50m,在库区单元内按梅花形布置,收集井高度高出最终覆盖面1m。填埋气井深离填埋场底部距离不小于2m,填埋气井直径约400mm。填埋气井施工时于填埋气井周围埋设卵砾石,以增加填埋气抽取效率,填埋气井埋设完成时,以粘土层再填埋,以防止填埋气泄漏及氧气回渗进入填埋气井中增加操作的危险性。本工程垂直防渗采用置换法水泥—膨润土地下连续墙方式,防渗墙至少进入不透水层以下1.0~2.0m,平均深度约为30m,墙顶标高为29.0m,防渗墙厚度为300mm,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导气性能良好且抗腐蚀。本工程共设置填埋气收集井17座,同时设有抽气及火炬燃烧系统一套。

采取上述收集系统后,排气层中的填埋气体接入填埋气收集井后进入自动燃烧装置燃烧排放,填埋气收集及处理效率达到95%以上,改善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20117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由于宝山垃圾场所在区域土地属于铜陵有色所有,封场后的宝山垃圾场无可用土地新上一套渗滤液处理设施,因此项目生活垃圾场的渗滤液不经处理与雨水混流排放,后改为经垃圾渗滤液收集井收集,由槽车送至铜陵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建设7座垃圾渗滤液连接井和2座渗滤液集水井。此外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作业后,不设常驻管理人员,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无生活废水。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及水泵等设备,主要采用厂房和绿化降噪对噪声进行治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项目建成后无固废产生。

(五)地下水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采用垂直防渗系统,是指在区域边界处地面以下设计建造一定深度和标注的不透水结构。对垃圾填埋场而言采用垂直防渗必须利用库区底部的天然相对不透水层作为底部防渗层,垂直防渗结构底部深入相对不透水层一定深度,以此控制库区内地下水的自然排泄和流入,从而使库区形成一个完整的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防止垃圾渗滤液从库区向库区外渗漏,同时又可以有效的阻隔库区外的地下水渗入库区。

本工程结合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并从安全可靠程度、经济等因素方面综合考虑,采用置换法水泥-膨润土地下连续墙的垂直防渗方式。库区周围设置一圈防渗墙,防渗墙沿现状垃圾范围线外布置,平面位置与围堤一致,并沿边界周边形成封闭的垂直防渗体系,垃圾坝坝底处采用混凝土防渗墙,防渗墙长度为398m,深度至少在不透水层以下2.0-3.0m,灌浆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本次防渗墙平均深度为30米,墙体面积为11940m2,从而阻断了渗滤液对地下水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检测情况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废气无组织排放NH3H2S浓度最大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CH4浓度最大值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垃圾渗滤液所测各项色度、总磷等指标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要求,其他指标均符合上述标准要求,但因垃圾渗滤液收集后送铜陵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不直接对外排放,故不对外环境构成影响。

本项目无废水对外排放,因此未设置废水总排口,故未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厂界四向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项目建成后无固废产生。

五、 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2座地下水监测井所测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9类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工程验收报告,项目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地下水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因此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强化环境管理,提升环境意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对项目地下水观测井和大气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公开环境信息。

2、加强对渗滤液转移运输的过程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八、验收人员信息

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环评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验收监测单位及专家共计10名代表(具体名单附后)。

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63

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铜陵市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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