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江苏省苏州市平望镇保护传承案例总结与编制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hcc2023-sh-0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蓝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通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飞0512-631025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州皓诚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建设管理服务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江苏省苏州市平望镇保护传承案例总结与编制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HCC2023-SH-006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苏州市平望镇保护传承案例总结与编制服务
三、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其中成果经费不高于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元整(¥112000.00),成果评选奖补经费不高于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
四、采购需求概述(具体见采购文件):
1、项目背景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报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案例的总体目标,总结平望镇保护传承案例,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模式和成效、实施经验和总结。
2、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开展第二辑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的函》研究、总结平望镇保护传承案例并编制《江苏省苏州市平望镇保护传承案例》成果文件,协助采购人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第二辑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案例”申报,《江苏省苏州市平望镇保护传承案例》成果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2)、(3)、(4)为必须提交材料):
(1)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案例推荐表,推荐表应附市(县)和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2)文字总结材料,包含案例的基本情况、实施成效和示范经验,6000至8000字。
(3)照片和图纸。
(4)PPT演示文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总结及编制服务,形成最终成果资料。
4、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5、考核验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开展第二辑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的函》所需材料及格式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五、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六、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响应单位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1223室。
3、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核查,否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1223室(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皓诚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八、开启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1223室(开标室)。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现场踏勘:磋商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1、提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代理机构通过收到提疑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采用书面形式回复所有磋商响应单位。逾期未提问视为无疑义。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
联系人:吴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皓诚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1223室
联系方式:0512-63102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飞、邱赛丽
电话:0512-63102531
十四、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网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苏州皓诚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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