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0000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0731-86952337
公告正文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
采购人(全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第二测绘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2]000071 
3.项目内容:
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影像和图斑、省级监测图斑等资料基础上,开展内业核实、外业调查、内业上图、数据库更新、细化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成果自查和汇总等七个阶段的工作。
(1)内业核实
根据省级下发的隆回县遥感监测图斑列表,在调查区域范围内进行逐图斑内业核实;结合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补充提取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外业调查图斑列表。
(2)外业调查
根据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开展外业调查,确定图斑地类、勾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
(3)内业上图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底板,在县级基本库基础上,将县级外业调查成果和省级2021年12月卫星监测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成果,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4)数据库更新
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立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
(5)细化调查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进行汇总,开展设施农用地和农村道路细化调查。
原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按照《分类指南》开展城市和建制镇用地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细化调查工作。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城市和建制镇用地范围内建设用地细化调查结果,逐图斑核实上图,修改图斑边界、按照《分类指南》录入图斑细化属性,建立细化调查数据库。
(6)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以“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2020年度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开展2020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工作。
以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成果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为基础,结合2021年度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开展2021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工作。
结合耕地资源分类2021年度更新工作,选择典型地块作为长期监测样点,同步开展耕地资源分类年度监测工作。
(7)成果自查和汇总
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成果汇总,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做好市级复核、省级核查与监理、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
二、成果资料
2021年变更调查成果包括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细化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成果。
(1)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整理外业调查成果、举证图斑信息表、数据库成果等,编写相关成果分析报告,形成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在内的整套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2)细化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整理细化调查数据库、2020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2021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及更新包、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等,编制相关报告,形成细化调查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成果通过省级核查合格。
地点: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方式:现场交货
四、付款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整(小写:¥1,260,000.00元),在项目通过省级核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的数据及图件资料,配合乙方的外业调查工作。
(2)组织最终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
(3)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受委托完成的调查、核查成果。
乙方: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并提交成果,配合甲方做好过程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
(2)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并经乙方同意,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成果并及时告知甲方。
六、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方转让资料及文件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由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向隆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11   月 24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公章)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公章)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0731-86952337    
传      真:                    传  真:    0731-86952327    
开户银行:湖南省长沙市工商银行井湾子支行
帐  号:1901 0091 0900 8936 27
 
备案时间:2022年11月24日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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