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建省德丰网络科技信息研究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0]LSGC[TP]2019003的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9年维保服务(设备及网络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20699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9年维保服务(设备及网络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 | 1 | 年 | 国内 | 79900 | 79900 | 福建省德丰网络科技信息研究有限公司 | 定制 | 无 | ||||
合计: | 79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万玖仟玖佰元整(¥79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后楼;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5 | 结算方式: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其他扣款金额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每个季度的费用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二个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且金额准确)后15个工作日内转款。 |
2 | 25 | 结算方式: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其他扣款金额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每个季度的费用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二个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且金额准确)后15个工作日内转款。 |
3 | 25 | 结算方式: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其他扣款金额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每个季度的费用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二个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且金额准确)后15个工作日内转款。 |
4 | 25 | 结算方式: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其他扣款金额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每个季度的费用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二个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且金额准确)后15个工作日内转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服务方式:常驻服务。 2、服务内容 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派驻1人入驻为甲方提供以下维保服务: (一)、采购维保项目的范围 1、为甲方办公属地(含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室、南平市中介服务中心、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迁府后为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下同)范围内的一切电子化办公的软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监控设备、LED显示屏等设备以及办公软硬件、网络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熟练掌握甲方各种应用系统,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化功能需求,配合网络站完成日常工作。 2、乙方须自行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需使用的一切工具、器械等(除正版杀毒软件由甲方自行购买的除外)。 3、在合同期内,若甲方办公地点搬迁至武夷新区,乙方仍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同时根据甲方需求无偿配合设备迁移,确保搬迁顺利进行。 (二)、服务及要求 1、派驻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需派驻1名工程师(具有三年以上维护工作经验)入驻甲方办公属地,负责办公属地范围内的一切电子化软硬件设备维护、“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技术支撑工作及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2、办公属地范围内的一切电子化软硬件设备维护内容如下: (1)甲方办公属地软硬件设备维保服务 ①为甲方办公属地机器设备提供故障诊断、排除、维修服务,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若非机器硬件问题,应免费提供所需的驱动程序或软件等及时排除故障。若为机器硬件问题,应及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供单位研究决定。根据甲方需求对部件进行免费更换、维修。 ②每周对甲方办公属地设备进行检修、排查,并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硬件检修;计算机外部电源线检查;网络设备检修等。 ③为甲方办公属地的系统、办公软件等提供故障排除服务。 ④为甲方办公属地的网络提供排故、维护服务。若甲方的网络因业务需要须对网络进行升级或改造时,应根据甲方需要免费提供所需的升级或改造服务,确保网络畅通。 (2)操作系统的安装优化维保服务 ①安装的操作系统、软件满足甲方办公属地电脑硬件性能要求。 ②在非硬件损坏的前提下,应保证甲方办公属地每台电脑可以正常运行。 ③为甲方办公属地的每台电脑提供防、杀病毒系统安装和系统快速备份、恢复系统等服务。 ④按照工作需要为甲方办公属地的电脑进行全面的病毒查杀和磁盘扫描、整理,删除木马之类危害计算机安全软件,清除计算机里涉及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的内容。 ⑤在接到甲方办公属地用户系统重装要求,须为用户提供系统重装服务,并配合用户做好数据保存工作。 (3)网络的组建等维保服务 ①须为甲方办公属地现有的网络提供维护、优化,保证网络的畅通,网络速度要和甲方办公属地的网络接入的带宽相匹配。 ②若因中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网络须发生变动,投标方须根据甲方业务的实际需要,免费提供网络拆迁、增减安装服务;若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网络须进行升级或改造时,须根据甲方需要,免费提供所需的升级或改造服务,确保网络畅通。 (4)网络接口及设备信息安全的维保 ①须为甲方办公属地所用的机器设备定期提供漏洞扫描,安全检测,并及时修复漏洞,关闭掉多余的服务,删除木马等后门程序,保证信息安全。 ②须为甲方办公属地所用的网络提供安全保障,不得有内网外联或信息泄露。 ③须向甲方办公属地工作人员传授基本网络安全知识。 3、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1)乙方派驻人员需在一个月内熟悉甲方内部业务工作,熟练掌握甲方各种应用系统,能指导各窗口的系统使用及相关业务问题的解答,并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化功能需求。 (2)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录入工作,及时更新网页内容。 (3)做好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政务服务APP、微信公众号、自助一体机功能测试。 (4)抓好窗口业务软件的规范应用,对各窗口使用业务统过程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5)及时、准确生成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配合业务科做好各项数据汇总工作。 (6)每日做好甲方办公属地信息系统的运行巡查,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运行。 (7)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确保各系统运行的安全性。 (8)对入驻单位的短信通知、专送通知等简要信息文稿的拟定。 (9)配合网络站进行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及完成甲方业务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保密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包括合同内容本身)均为保密信息,仅适用于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用途,对本合同涉及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乙方: | 福建省德丰网络科技信息研究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平市八一路439号后楼 | 住所: | 南平市延平区环城路中段华实楼A幢4层402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徐凡玉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509525259 |
联系方法: | 1525990362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城银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6005009008059217 |
签订地点:南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