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门市侯口街道办事处关于白茅湖可视生态种植园项目(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博冠房地资产评估勘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85号)、《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0〕69号)的相关要求,“新增建设用地和改变现有建设用地用途的,在办理用地手续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评估结果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现将天门市侯口街道办事处关于白茅湖可视生态种植园项目(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白茅湖可视生态种植园项目(地块三)

       委托单位:天门市侯口街道办事处

       监测单位:江西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湖北博冠房地资产评估勘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电话:18107258825

       调查结果:本项目地块调查单位经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综合分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的相关文件要求,采用网格布点法布设监测点位,监测点位覆盖了地块内全部区域,重点关注了可能导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区域。监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采样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附件1: 002 白茅湖可视生态种植园项目(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5420.01平方米).pdf 15.8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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