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区交通旅游环线工程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4112017000249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晏宗翠0812-3352948
标书截止时间2017/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5
公告正文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区交通旅游环线工程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区交通旅游环线工程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区交通旅游环线工程规划编制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112017000249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2-11 15:05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联系方式:李先生,0812-2912550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南环路中段127号附1号,联系方式:晏宗翠,0812-335294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晏女士,电话:0812-3352948 13882313366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2-12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2-18 16:3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学府酒店附二楼204室)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学府酒店附二楼204室)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7-12-25 10:0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7-12-25 10: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12-25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学府酒店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磋商保证金金额:7000元,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 谈判保证金应在2017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二路支行 账 号:77220100014248903 请各供应商尽可能考虑提前几天提交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不能参与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凭银行进账单向供应商出具收据,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到账后供应商凭转账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换取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响应文件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谈判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谈判保证金均以支票、转账方式退款,一律不退现金、不退回非供应商账户。退还谈判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收据或收条;(2)写明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成交供应商适用)。 | ||
预算金额(元) | 350000.00 | ||
采购品目名称 | 设计前咨询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游览景区服务 | ||
行业划分 | N781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详见磋商文件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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