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NO.2021G24DE地块(含ABCDEFGH地块场平)渣土运输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dc-2023-05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玄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198250512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NO.2021G24 DE地块(含ABCDEFGH地块场平)渣土运输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DC-2023-05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NO.2021G24 DE地块(含ABCDEFGH地块场平)渣土运输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玄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NO.2021G24地块项目位于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中心区域,东至北苑东路、南至丹霞路、西至
恒嘉路、北至文五路、华飞路,总用地面积214518.99平方米。其中D地块,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29891.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9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0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约2.85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住宅、相关配套设施等,1.0<容积率≤2.7,建筑高度≤80米,建筑密度
≤22%,绿地率≥35%,E地块,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2225.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81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7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4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住宅、相关
配套设施等,1.0<容积率≤2.6,建筑高度≤80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NO.2021G24 DE地块(含ABCDEFGH地块场平)渣土运输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O.2021G24 DE地块(含ABCDEFGH地块场平)渣土运输处置项目: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2.具有通过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提供南京市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复印件
(原件核查));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
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车辆、人员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企业、车辆、人员无被限制参与投标的情况;
(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企业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
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本项目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同时承接其他运输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
8.为了保证运力,企业在发布公告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的相应数量新型
渣土车或新能源渣土车50辆(含50辆)以上 (核准运输车辆数以主管部门备案数据为准),并保证项目周期
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且有符合与车辆数相对应要求的机
动车行驶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须列出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明细清单;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10.在过去三年及目前,投标申请人未曾与本项目的咨询公司(包括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等)有任
何的隶属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12.投标截止时投标企业的《南京市渣土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分》总分不低于90分,信用考核总分以投
标截止日南京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所提供的各承运单位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分为准。(提供承诺书
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6-05 09:00到2023-06-09 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
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楼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 登记并获
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7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27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楼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工期要求:105日历天。
2.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若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踏勘。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玄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51号1栋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加速器01幢8层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 19825051227
电 子 邮 件: 44389462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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