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滁州高新区绿色能源产业建设项目一期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EPC项目
金额
27025.6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301-101
预算金额27025.63万元
招标公司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36656921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滁州高新区绿色能源产业建设项目一期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滁州高新区绿色能源产业建设项目一期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EPC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2204-341181-04-01-649281 |
招标人 |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 |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滁州高新区绿色能源产业建设项目一期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EPC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czgc202301-101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gc202301-101-01 |
建设地点 | 天长市 |
建设规模 |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宿扬高速和天康大道交汇处,招标范围为一期三栋厂房的洁净厂房及室外改造装修以及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改造总面积约85491.9m2(以实际图纸显示信息为准确依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 |
合同估算价 | 27025.63万元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不超过180个日历天,本项目2号厂房工期不超过7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及机电设备安装专业工程发包,实行设计、采购、施工、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及修改、施工图设计及调整、组织各专业图纸会审、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方案汇报、补充变更设计图纸,根据发包人需求出具效果图,工程竣工图的设计审核编制等。设计图纸成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及第三方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 (2)施工部分: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
项目类别 | 专业工程EPC总承包 |
其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2)项要求: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中办理过变更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作为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中办理过变更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作为拟任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4)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需满足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R接受□拒绝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3 家。(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根据相应联合体分工需分别满足其承担工作所对应的施工资质要求)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
多标段投标 | / |
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3 年1月19日 17 时 30 分至 2023 年2月20日 8 时 30 分。 |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1月19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20日 8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3年2月20日 8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二 楼)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
保证金收取 | R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R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账 号:6232811720000002548 ②户 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滁州天长支行 帐 号:223017630721000002001738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高新区绿色能源洁净厂房”项目投标保证金。 |
电子保函递交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
备注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2、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
其他说明 |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2、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天长市纬一路北经九路西侧 |
招标人联系人 | 姚主任 |
招标人电话 | 0550-7781402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 刘工、金工 |
代理机构电话 | 13665692143、18856928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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