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钢新区 2×150th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项目EPC(总承包)+F(融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昆钢新区 2×150th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项目EPC(总承包)+F(融资)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昆钢新区 2×150th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项目EPC(总承包)+F(融资)。
2.2建设地点:云南省安宁市草铺镇西北部昆钢新区 。
2.3建设规模:3645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自昆钢新区2×150t/h锅炉发电主抽风机取烟气口到回烟气口之间的烟气净化所有工艺系统、公用系统和辅助系统,包括烟气系统、脱硫塔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脱硫剂存储及供应系统、脱硫剂输送等气力输灰及灰库系统、工艺水系统、流化风系统、压缩空气及氮气系统、蒸汽系统、设备及管网保温系统、引风机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远程运维平台等所有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即能完全处理昆钢新区2×150t/h锅炉烟气脱硫及颗粒物达到国家超低排放要求且长期稳定运行的全系统所有装置及相关工作,包含不限于上述内容,对系统的使用完整性负责。具体详见第五章 设计技术要求。 2.6项目资金来源结构 本项目资金来源其中EPC总价的20%为招标人自有,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剩余EPC总价的80%由中标人融资,并根据项目工程进度要求投入到位,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2.7 合作期限: 2.7.1还款期:3年(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 资金占用费: 2.8.1建设期计息不还本,按月计息,单利计算,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2.8.2还款期等额本金还款,按月计息,单利计算,本金及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计息部分=合同约定应支付款-招标人实际支付款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一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SDS脱硫项目总承包业绩和一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燃气锅炉脱硫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提供一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燃气锅炉SDS脱硫项目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若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即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若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不得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注:以招标方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开标当日数据为准,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无竣工资料,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4)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需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个月内);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7)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5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联系人: |
许永祎 |
联 系 方 式: |
13108841081 |
招标人: |
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安宁市连然镇龙宝寺 |
地 址: |
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 |
联系人: |
侯嘉 |
联 系 人: |
许永祎 |
电 话: |
13888794045 |
电 话: |
13108841081 |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