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诸暨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医疗综合体扩改建工程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金额
1091.2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诸政采2024-10-05
预算金额1091.28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0575-81782778
招标代理机构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晔0575-890063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诸暨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医疗综合体扩改建工程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诸政采2024-10-05

    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医疗综合体扩改建工程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912807.29

    最高限价(元):10912807.2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诸暨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医疗综合体扩改建工程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912807.2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该项目已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合同总额的40%以上须由联合体中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企业承担,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供应商自身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则无需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4.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
4.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用空气压缩机)以上包含内容必须为同一家供应商提供。
4.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4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上述网站采购公告栏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参与电子投标。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所有投标人均须准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加。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vtB%2Buz6Za3aNfYqJw9AcrQ%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 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医院

    地 址:诸暨市健民路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782778

    质疑联系人: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8367587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北6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006366

    质疑联系人:王小林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25301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 系 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10.21-2诸暨市人民医院二期建设工程——医疗综合体扩改建工程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x

    213.4K

  • 20240925诸暨人民医院医用气体系统图纸(2)(1).zip

    23.6M

  • 采购项目清单(定)(1).docx

    38.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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