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津区先锋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加装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44.7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77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先锋中心卫生院
招标联系人吴堂超4761349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代德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1
公告正文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先锋中心卫生院(采购人)委托对江津区先锋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加装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47,702.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47,702.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6-01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6-01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4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大型或者复杂的招标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安装调试结果以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为准。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为交钥匙工程)。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及第三方验收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设备款: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三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电梯合同总额的 50%作为定金;
2、设备安装完毕后,经当地技术监察局验收合格后三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电梯合同总额的 45%,供方向需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3、留电梯合同总额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安装完毕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记壹年,壹年内乙方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在质保期满后五天内需方向供方付清尾款。
(二)安装款:
1、设备进场后三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安装总额的 50%,供方进场安装;
2、设备安装完毕后,经当地技术监察局验收合格后三日需方向供方支付安装总额的 50%,供方向需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三)井道款:
1、底坑制作完毕需方向供方支付30%;
2、井道框架施工到2楼时,需方向供方支付30%;
3、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后需方向供方支付37%;
4、余3%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五天内需方向供方付清尾款。
(四)设备交货期:收到预付款及双方确认的井道图当天起计 40 天内交付设备,货到需方现场 30天内安装完毕,如因用户原因不能安装的,工期顺延。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采购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采购单位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德春
联系电话:
6378222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吴堂超
联系电话:
47613497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47,702.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47,702.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电梯 需求描述: 江津区先锋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加装项目 | ¥447,702.00 | 1(件) | ¥447,702.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6-01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6-01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4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大型或者复杂的招标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安装调试结果以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为准。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为交钥匙工程)。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及第三方验收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设备款: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三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电梯合同总额的 50%作为定金;
2、设备安装完毕后,经当地技术监察局验收合格后三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电梯合同总额的 45%,供方向需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3、留电梯合同总额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安装完毕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记壹年,壹年内乙方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在质保期满后五天内需方向供方付清尾款。
(二)安装款:
1、设备进场后三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安装总额的 50%,供方进场安装;
2、设备安装完毕后,经当地技术监察局验收合格后三日需方向供方支付安装总额的 50%,供方向需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三)井道款:
1、底坑制作完毕需方向供方支付30%;
2、井道框架施工到2楼时,需方向供方支付30%;
3、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后需方向供方支付37%;
4、余3%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五天内需方向供方付清尾款。
(四)设备交货期:收到预付款及双方确认的井道图当天起计 40 天内交付设备,货到需方现场 30天内安装完毕,如因用户原因不能安装的,工期顺延。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采购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000.00元 ,由采购单位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德春
联系电话:
6378222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吴堂超
联系电话:
4761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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