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10绥满高速兴安岭隧道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和隧道亮化工程劳务分包(第二次)询比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810047110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25
公告正文

 

1. 采购项目条件

  

G10绥满高速兴安岭隧道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和隧道亮化工程劳务分包(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养护资金。由于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失败,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G10 绥芬河至满洲里高速公路阿荣旗至牙克石段全长295 公里,起点是黑龙江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交界,终点是牙克石市,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该路段已运行多年,部分段落隧道内出现渗漏水和亮化喷涂漆大面积脱落情况。为进一步提高隧道的安全系数,降低隧道内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对G10 绥满高速隧道进行改造。

  

2.2 标段划分: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工程类别

  

采购范围

  

SDPSSG

  

隧道排水设施改造工程

  

劳务分包

  

SDLHSG

  

隧道亮化工程

  

  

2.3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4 安全目标:零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2)业绩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每个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的2个标段,最多允许成交2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如确定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2518日至2022520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5259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00分至9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官网(www.nmggjt.com/)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北疆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巨华世纪城紫光园商业主楼23、24层

  

邮编:010051

  

电话:15628305566

  

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18100471101

  

联系人:李先生

  

邮箱:1325826747@qq.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最低要求

  

所有标段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最低要求

  

所有标段

  

  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任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最低要求

  

所有标段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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