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厦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51830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厦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的法律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制定了《厦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求时间:即日起至20241014日。

征求方式:可以电子邮件、传真、书面建议等方式反馈。

传真号码:0592-5182678。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与应急处,邮编:361000。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5183071

电子邮箱:xmhbwfc@163.com(请注明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我局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议内容严格保密)

 

附件:1.厦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2.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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