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加固项目
金额
138.7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00014000000379
预算金额138.7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0470-62688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08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加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MG00014000000379

1.招标条件

拟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加固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调整投资概算的批复》内税函【2021】3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加固项目

2.2、建设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加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合作区迎宾大街)

2.4、工程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加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中财拨款,已落实。(施工控制价:1387946.52元)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或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本工程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在满洲里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并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下角CA在线办理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项目经理以及造价人员CA证书)办理地址:满洲里市财政大厦四楼大厅 联系电话:0470-6261619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加固项目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营业部

标包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金额(元)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加固项目

窗体顶端

工商银行

27750

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9558830606000000115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

2、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保证金业务。

3、保证金计算方法: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2%收取。

4、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mzlggzy.org.cn/)

5.2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08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满洲里市财政大厦)

7.3开标室: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3 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拨打电话15705055553 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70505555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满洲里市新城国际小区f1栋101门市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470-6268833

邮编:021400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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