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邀请函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 项目编号: | 2315B02108232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十路中科研发园新产业孵化中心楼九楼东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金融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1、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意见或建议; 2、应邀参加公司的重要会议,就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审核有关法律文书; 3、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商务信函等法律文书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4、基于维护公司利益之需要,应公司要求及授权,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律师声明书; | ||||
邀请函名称: |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邀请函 | 发送时间 | 2023-12-12 16:00 | ||
答复截至时间: | 2023-12-18 09:00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 标段/包编号: | 2315B02108232/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18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365 | 服务期说明: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起算之日以常法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
招标/采购范围: | 1、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意见或建议; 2、应邀参加公司的重要会议,就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审核有关法律文书; 3、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商务信函等法律文书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4、基于维护公司利益之需要,应公司要求及授权,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律师声明书; 5、应公司要求,在公司处理有关法律问题时,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受公司委托,就公司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6、应公司要求,定期对甲方管理人员、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7、每周择一工作日下午,派出一名律师或者律师助理到公司工作场所现场办公或于线上集中解答公司有关法律问题; 8、为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设立、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等项目合规运作提供常规法律咨询服务; | ||
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3、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需法律服务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团队。熟悉国资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合规治理与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 4、项目法律服务团队应当至少配备有1名对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具备专业知识的律师供日常法律事项咨询与提供法律意见。 5、项目服务团队要求至少有2-3名执业律师,其中资深律师(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合伙人律师,执业经验在5年以上(截至2023年11月31日止),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2-12 16: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2-18 09: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12-18 09: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3-12-18 09: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3-12-18 09:00 | 开标时间: | 2023-12-19 06:00 |
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十路中科研发园新产业孵化中心楼九楼东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十路中科研发园新产业孵化中心楼九楼东 | ||
邀请函附件: | 邀请函—天驰君泰.pdf邀请函-信达.pdf邀请函-通商.pdf |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十路中科研发园新产业孵化中心楼九楼东 | ||
联系人: | 王严 | 联系电话: | 13925821157 | ||
对外监督人员: | 对外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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