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监理服务
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9210902100236003
各投标人:
关于 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E3509210902100236003),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人员要求问题,招标文件中3处对投标人员进行要求,请明确投标文件提供人员应以招标文件哪部分为准。 (1)评分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1人 副总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1人、电力工程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3人电力工程2人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造价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 安全监理工程师:2人 监理员(港航工程或电力工程):8人 (2)发包人要求第71页14.1人员配备 要求信息管理与工程造价的专职人员 安全文明管理的专职人员 计划进度管理的专职监理工程师 (3)投标文件6.1.2监理服务清单1.3监理工程师 出现土建、安装、岩土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字眼,且安全监理工程师包含在海工、电力监理工程师之内。
答复:以评标办法为准,人员配置必须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2、如第一条问题需要全部提供,则监理服务清单1.3监理工程师中的海工(土建、安装、岩土、安全)、电力(安装、建筑、电气、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怎样理解,是否理解为提供土建、安装、岩土等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
答复:以评标办法为准,人员配置必须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3、如用子公司人员进行投标(社保由子公司缴纳),是否可以。
答复:不可以。
第二部分 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账号修改为“906041001001000019477400000452”。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