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含污水管、雨水管)施工(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绵市发改〔2022〕87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816-286115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鼎佳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女士028-844306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含污水管、雨水管)施工(第二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市发改〔2022〕8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2022〕8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鼎佳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临园路下穿隧道工程排水管道迁改工程,含污水工程和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概况:污水工程设计起点位于荷花西街,终点位于文竹街,南侧现状污水管线迁至中南19.0-19.5m 处,与东西两侧接线道路内的现状污水管线衔接,在道路北侧新建一道污水管线,位于道路中北16.88m 处。受现场施工条件限制,本次南北侧污水管线采取顶管施工。

雨水工程概况:雨水工程设计起点位于荷花西街,终点位于文竹街,南侧现状雨水管线保留,在道路北侧新 建一道雨水管线,位于道路中北14.0m处,北侧设计雨水管道管径为d600、d800、d1000、d1200。受现场施工条件限制,本设计北侧部分埋深较深雨水管线及南侧部分迁改管线采取顶管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8月13日00时00分2024 年08月17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02 09:2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绵阳市人民政府官网、绵阳市国资委官网、绵阳日报、绵阳交通发展集团官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绵阳交发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

四川省绵阳市剑南路西段23号

   编:

621000

联系人:

陈先生、 许女士

   话:

0816-2861156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鼎佳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55号1栋20楼2001号

   编:

610065

联系人:

魏女士

   话:

028-84430655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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