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第一批)商砼混凝土运输服务(第二次)竞价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第一批)商砼混凝土运输服务(第二次)
竞价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第一批)商砼混凝土运输服务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报价的投标运输服务单位,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第一批)商砼混凝土运输服务单位。
一、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运输单位道路经营许可证且运输单位所属运输车辆必须有车辆运营证。
3、具有商砼混凝土运输车辆不低于10辆(以车辆行驶证或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为准)。
二、招标内容
2.1、控制价
2.1.1、全费用综合控制单价含上车、含运、含卸、含税(运输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9%税点),运输车辆为不低于9m3的四桥轻量化混凝土车。请潜在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2.1.2、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全费用综合控制单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
2.1.3、项目预计产生工程费用为1000000元,合同签订以中标运输单位的报价单价作为合同单价,服务期限内不因市场价格浮动而调整,结算以实际发生的运输数量为准。
2.1.4、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并合法运营,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限、超速和司机酒驾或疲劳驾驶。运输中产生任何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均由中标运输单位自行负责。运输车辆及协助运输车辆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车辆的司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照,否则不予进场开展作业。
2.1.5、在整个运输过程的商砼混凝土由中标运输单位负责保管,发生损失中标运输单位负责赔偿。
2.1.6、中标运输单位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商砼混凝土运输任务。运输车辆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2.1.7、中标运输单位应该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将商砼混凝土运至招标人指定施工区域且安排指定的运输人员进行运输,若运输中有人员调动,需提前告知招标人,如未按招标人指定地卸货,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由中标方承担。中标单位如未在约定时间内安排车辆将货物送到指定目的地(特殊原因除外),超过3次及以上则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2.1.8、磅单以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出具的为准,中标运输单位自行负责核量,并确保磅单数量正确。严禁杜绝中标运输单位出现卸货人为恶意的偷盗或实际运输数量少于磅单数量或运输货物掺杂其他杂质等情况。如招标人第一次发现上述情况则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发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对中标运输单位罚款1万元,第三次发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服务期限:半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三、 支付方式
3.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银行转账或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时,每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付清上月实际发生的运输服务费用。中标人应提供完整的且符合招标人流程要求的请款资料,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2、中标人应接受银行转账、金融产品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
4.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账 号:193259815306
4.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下午17时前。
4.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和未备注工程名称,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4.5、第一次参与投标报价单位的有效保证金且招标人未退回,第二次参与报价依旧为有效保证金。
五、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5.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4、开户许证明或开户许可证复印(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5、被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6、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7、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核验)(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9、提供投标单位自有商砼混凝土运输车辆不得少于10辆车辆行驶证或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复印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核验)(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各潜在的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查看或获取;
6.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时整 。
6.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七、其他
7.1、本工程采用单价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电脑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7.2、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招标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有权选择与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
7.3、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单价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该中标单位中标资格作废,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前,中标单位需缴纳10万元(银行转账或保函)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未在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7.4、中标运输单位,在运输及卸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由中标运输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5、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7.6、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期间不得参与我集团招投标活动,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7.7、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
7.8、车辆要做到车况良好,司机做到一天24小时待命,做到随叫随到,招标人在建项目某时段对商砼混凝土需求量较少,中标方应无条件提供运输服务,不能以数量少等理由拒绝运输服务。
7.9、中标单位的运输车辆必须确保24小时待命,若遇特殊情况(如车辆检修、维修、保养等),不影响招标人施工进度的情况下需在2个日历天处理完成。若招标人工程进度紧张,中标单位需租赁第三方运输车辆确保运输服务正常运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出。
7.10、投标运输单位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投标运输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
7.11、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期间不得参与我集团招投标活动,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7.12、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拉黑期间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标。
7.13、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运输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7.14、本服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人: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洪门镇付前村小湾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敖琳
电话:18057265534 电话:13879401403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报 价 单
注: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人私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竞价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第一批)商砼混凝土运输服务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报价的投标运输服务单位,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第一批)商砼混凝土运输服务单位。
一、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运输单位道路经营许可证且运输单位所属运输车辆必须有车辆运营证。
3、具有商砼混凝土运输车辆不低于10辆(以车辆行驶证或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为准)。
二、招标内容
2.1、控制价
序号 | 运输距离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全费用控制单价(元/方) | 备注 |
1 | 从商砼搅拌站大门出来15km范围内 | 元/方 | 1 | 28.48 | 车辆必须轻量化法规车,标载,运输方量不低于9m3,司机食宿、工资、人员及车辆保险,车辆柴油、尿素、维修保养、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即综合包干价),车辆要做到车况良好,司机做到一天24小时待命随叫随到,按招租方生产需求,每车配备两名司机。 |
2 | 从商砼搅拌站大门出来超出15km 范围的每公里 | 元/方 | 1 | 1.17 | |
3 | 62-65米泵车 | 元/方 | 1 | 25 | 单趟不限公里数不限方量,以实际作业方量据实结算。 |
2.1.1、全费用综合控制单价含上车、含运、含卸、含税(运输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9%税点),运输车辆为不低于9m3的四桥轻量化混凝土车。请潜在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2.1.2、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全费用综合控制单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
2.1.3、项目预计产生工程费用为1000000元,合同签订以中标运输单位的报价单价作为合同单价,服务期限内不因市场价格浮动而调整,结算以实际发生的运输数量为准。
2.1.4、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并合法运营,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限、超速和司机酒驾或疲劳驾驶。运输中产生任何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均由中标运输单位自行负责。运输车辆及协助运输车辆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车辆的司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证照,否则不予进场开展作业。
2.1.5、在整个运输过程的商砼混凝土由中标运输单位负责保管,发生损失中标运输单位负责赔偿。
2.1.6、中标运输单位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商砼混凝土运输任务。运输车辆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2.1.7、中标运输单位应该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将商砼混凝土运至招标人指定施工区域且安排指定的运输人员进行运输,若运输中有人员调动,需提前告知招标人,如未按招标人指定地卸货,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由中标方承担。中标单位如未在约定时间内安排车辆将货物送到指定目的地(特殊原因除外),超过3次及以上则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2.1.8、磅单以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出具的为准,中标运输单位自行负责核量,并确保磅单数量正确。严禁杜绝中标运输单位出现卸货人为恶意的偷盗或实际运输数量少于磅单数量或运输货物掺杂其他杂质等情况。如招标人第一次发现上述情况则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发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对中标运输单位罚款1万元,第三次发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服务期限:半年(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三、 支付方式
3.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银行转账或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时,每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付清上月实际发生的运输服务费用。中标人应提供完整的且符合招标人流程要求的请款资料,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2、中标人应接受银行转账、金融产品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
4.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账 号:193259815306
4.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下午17时前。
4.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和未备注工程名称,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4.5、第一次参与投标报价单位的有效保证金且招标人未退回,第二次参与报价依旧为有效保证金。
五、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5.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4、开户许证明或开户许可证复印(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5、被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6、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7、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核验)(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9、提供投标单位自有商砼混凝土运输车辆不得少于10辆车辆行驶证或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复印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核验)(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各潜在的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查看或获取;
6.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时整 。
6.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七、其他
7.1、本工程采用单价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电脑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7.2、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招标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有权选择与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
7.3、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单价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该中标单位中标资格作废,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前,中标单位需缴纳10万元(银行转账或保函)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未在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7.4、中标运输单位,在运输及卸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由中标运输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5、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7.6、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期间不得参与我集团招投标活动,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7.7、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
7.8、车辆要做到车况良好,司机做到一天24小时待命,做到随叫随到,招标人在建项目某时段对商砼混凝土需求量较少,中标方应无条件提供运输服务,不能以数量少等理由拒绝运输服务。
7.9、中标单位的运输车辆必须确保24小时待命,若遇特殊情况(如车辆检修、维修、保养等),不影响招标人施工进度的情况下需在2个日历天处理完成。若招标人工程进度紧张,中标单位需租赁第三方运输车辆确保运输服务正常运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出。
7.10、投标运输单位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投标运输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
7.11、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期间不得参与我集团招投标活动,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7.12、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拉黑期间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标。
7.13、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运输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7.14、本服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人: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洪门镇付前村小湾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敖琳
电话:18057265534 电话:13879401403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报 价 单
南城工创建材有限公司(第一批)商砼混凝土运输服务(第二次) | ||||||
序号 | 运输距离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全费用控制单价(元/方) | 全费用投标单价同比例下浮率(%) | 备注 |
1 | 从商砼搅拌站大门出来15km范围内 | 元/方 | 1 | 28.48 | | 车辆必须轻量化法规车,标载,运输方量不低于9m3,司机食宿、工资、人员及车辆保险,车辆柴油、尿素、维修保养、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即综合包干价),车辆要做到车况良好,司机做到一天24小时待命随叫随到,按招租方生产需求,每车配备两名司机。 |
2 | 从商砼搅拌站大门出来超出15km 范围的每公里 | 元/方 | 1 | 1.17 | ||
3 | 62-65米泵车 | 元/方 | 1 | 25 | 单趟不限公里数不限方量,以实际作业方量据实结算。 |
注: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人私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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