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技术委托驻点服务项目(2021-2024)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13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GK-20221111004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规划技术委托驻点服务项目(2021-2024)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21111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注:原长沙高新区麓谷区域范围指麓谷二三期、麓谷新区、信息产业园、枫林路以南片、廖家坪街道及周边地区。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2-13 —— 2023-12-12 3.2 履行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完成规划技术委托驻点服务项目建设。 补充说明:履行期限为年度服务期。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乙方服务期满半年(2023年6月12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第二年度工作完结并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支行(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80003114962001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制作及打印、数据整理及提供、平台运维服务、规划网络公示、公布及公告牌监制和规划技术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五部分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下述五部分工作。 (一)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制作及打印 1、业务咨询 为原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审批处室提供关于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制作的电话咨询及现场咨询,包括控规入库情况咨询、进度咨询、疑问解答。具体要求如下:
2、制图 为明确出图范围生成图框,并根据最新版控规开始制图,出图类型涵盖普通依据图、专项依据图、征地依据图和规划参考图。 3、校对 对出具的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进行校对,包括校对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旧版本控规比对、维护记录核实。 4、打印出图 完成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打印(含年度打印费)。 5、文件存档 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分别存储至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原长沙高新区版块及原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审批处室。 (二)数据整理及提供 1、基础数据采集、统计与分析研究 按要求搜集规划审批数据,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纠错、去重、空白数据处理),并进行统计研究。 2、数据整理及提供 分别对信息公开申请需求、专项工作需求、规划咨询及规划修改申请规划资料需求,开展资料的整理及制作,并按局内要求及流程进行内部资料的提供。 (三)平台技术维护 1、基础技术维护 对原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办公平台进行日常技术维护,保证平台稳定运行,确保信息安全可靠(注:具体包括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原长沙高新区版块中会议、公文、事务、案卷、台账模块,原长沙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和管理平台(资规专版),原长沙高新区协同审批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2、业务数据维护 对原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站式办公平台中涉及的审批业务进行维护,按要求对业务流程、表单、权限进行定制及修改(注:不包含平台功能模块的拓展和增加)。具体要求如下:
原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一站式平台)事项清单表
(四)规划网络公示、公布及公告牌监制 1、规划网络公示、公布 负责对收到需公示的材料,根据相关文件及主管部门要求,由驻点服务人员进行网络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2、公告牌监制 配合原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公告牌监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五)规划技术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1、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依据标准及方案,完成原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态规划技术档案的整理及扫描工作(3年度档案总数不超过3300盒),将档案数字化成果入库至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数字档案馆,建立档案数字化成果之间的信息关联,包括选址、总图、用地、工程、市政、设计要点、乡村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批后管理、零土地共计10个类别。 2、档案年度技术服务工作 协助原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本合同服务周期内的已数化档案在库房清理上架、调卷;协助开展电子档案的查阅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进行一般程序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发生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总实施(包括项目成果评审)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获得湖南湘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审查和验收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其提供的数据资料所有权,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图数资料。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2、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料(档案、台账、图形)一次性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甲方应于乙方服务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未按时组织验收,或虽组织验收未在10天内提出异议签发验收单视为验收通过,异议签发期限届满之日视为验收通过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维护乙方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有关的文档资料及数据,若发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2、乙方有保证甲方数据安全的义务,没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数据资料; 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必备环境后,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时间进度履行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但乙方存在违约行为致使甲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除外。 7.5 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甲方延期提供资料或甲方其他原因造成项目成果交付延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成果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及天气、地震、洪水、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项目成果的交付延期,双方经协商后应顺延合同交付期限。 7.6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第11条其他条款约定义务的,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项目成果费用的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效发票;否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成果: 1、文档类成果:验收文本(包含年度技术服务报告及工作台账)的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文件1份。 2、数据类成果:年度档案数据成果1套(蓝光光盘)。 提交成果时间:年度服务期限满后10天之内。 二、送达条款 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见合同尾部所列甲乙双方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三、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二年度续签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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