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龙伏镇人民政府浏阳市龙伏镇高桥-凤凰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合同公告
金额
60.5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009270082
预算金额60.58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355019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龙伏镇人民政府浏阳市龙伏镇高桥-凤凰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202009270082-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龙伏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东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浏阳市龙伏镇高桥-凤凰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927008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浏阳市龙伏镇高桥-凤凰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里程数(公里):2.13设计速度(公里/小时):20技术等级:等外路基/路面宽度(米):5.5/4.5道口标柱(根):8波形护栏(米)1994标线(平方米)302.4附着式轮廓标(个):167单柱式标志(块):16反光镜(块):11 1 605800
 合计金额小写: 6058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万零伍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6058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日历天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龙伏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湖南东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91002050920024929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7.违约责任

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2月2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完工时间:采购合同签定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结算方式: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其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付清。3、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龙伏镇人民政府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东玉铂郡B幢一单元303室
法定代理人: 暨朝佐 法定代理人: 唐建宸
委托代理人: 陈静 委托代理人: 暨学会
电话: 0731-83550198 电话: 0731-83689088
传真: 0731-83550034 传真: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返回顶部